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取得与应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相符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与学位且能在相关网站查验。
7.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见《岗位列表》。
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须由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经河西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校公招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审定。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分两阶段报名
第一阶段: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5日18:00,第一阶段报名应聘者参加资格复审、招聘考核的时间、地点以本公告为准。
第二阶段:自8月1日08:00至11月30日18:00,第二阶段报名应聘者参加资格复审、招聘考核的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将在河西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2.报名方式
(1)应聘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岗位列表》进行查询,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
(2)应聘者在河西学院人事处网站,下载《河西学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填写(电子照片一定要有);
(3)通过学信网查询到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学历相符的学历(学籍)信息的网页截图;
(4)应聘者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信息相关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
以上材料打包,电子邮件标题命名为:岗位代码+专业+姓名,如“20220201内科学张某某”,发送至指定邮箱:hxxyzp@163.com,联系电话:0936-8282011,0936-8553889。
3.资格初审: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在接收到报名邮件后3个工作日内将通过邮件反馈资格初审结果,请应聘者注意查看报名邮箱。
(二)资格复审
2022年7月8日08:00-12:00,在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行政楼5楼学术厅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复审。
资格复审按以下流程进行:
1.应聘者在领取已经打印的《报名登记表》,现场签字确认,工作人员审核收存。
2.应聘者登录学信网与应聘岗位学历专业要求一致的页面,由工作人员审核,并在《报名登记表》学历栏签字确认。
3.应聘者提交以下材料,工作人员查验收存:
(1)核对身份证原件,签字确认留存复印件。
(2)查验:所在院校就业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或就业协议书、或本人签署的《未建立劳动关系书》),已就业的毕业生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收存。
(3)核对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的原件,签字确认收存复印件。
4.工作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对资格复审是否通过加注意见。
5.发放准考证。
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者,取消其参加考核等招聘后续环节的资格。
(三)招聘考核
2022年7月9日08:30,在河西学院附属张掖人民医院新住院部大楼24楼进行招聘考核。
考核采用专业答辩和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答辩侧重考核应聘者的仪表举止、思想观念、职业素养以及逻辑思维、语言沟通、处理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实践操作采取临床基本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
考核采用百分制。划定低分数控制线为60分,达不到低控制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核成绩将于考核结束当日22:00前在河西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同时对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的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者名单予以公示,并对体检事宜作出安排。
(四)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复检一般只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学校组成两人以上考察小组,采取调阅档案、个别谈话、原生活(学习、工作)单位调查等方式,对体检合格应聘者的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河西学院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体检、考察及公示过程中因有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成绩排序由高到低及低分数线要求依次递补。
(七)审批
学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批,2022年12月30日之前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不能在相关网站查验的不予审批。
(八)备案、聘用
学校将审批结果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的聘用人员,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七)试用期考核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其他事项
1.根据招聘实施推进情况,我校将适时发布补充公告,应聘人员请及时关注招聘相关信息。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在公开招聘实施过程中,根据国家和属地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发布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公告,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考生要随时关注河西学院人事处网站,自觉遵守相关要求。凡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4.公开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纪检监察机构反映。
河西学院人事处电话:0936-8282011
河西学院纪检监察机构电话:0936-8284724
附件>>>点击查看
1.河西学院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列表(2022年第二期)
2.河西学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