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0日至2004年7月10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及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信用记录;
4.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5.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和常用办公软件;
6.普通话发音标准、口齿清晰,有较强的听、说、读、写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7.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回避要求
报考人员与天津市便民专线服务中心事业编制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2.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考试报名、缴纳考试服务费均在网上进行,网址:http://www.tj-nhr.cn
(二)报名时间
2022年7月6日9:00至2022年7月10日16:00
(三)缴费时间
2022年7月6日9:00至2022年7月12日16:00
(四)缴费标准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笔试服务费90元。
(五)其它相关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招聘全过程将严格审查。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后即进入资格初审环节,报名系统将在48小时内反馈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缴费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缴费成功后不能退费。报考人员应尽早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可再次报考。
2.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2:1的不能开考,招聘单位相应核减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3.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经审核确认后,在缴费期间内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请于2022年7月6日至7月12日(09:00-11:30,14:00-16:00,节假日休息)到天津市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河东区八纬路103号)1号楼3层天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办理减免手续。咨询电话:022-24236992。
4.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等招聘环节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考试
(一)笔试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测验》,每门科目满分100分。
2.笔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综合知识测验成绩×50%。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
3.笔试时间:以报名网站通知的具体时间为准。
4.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以报名网站通知的具体时间为准。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原件、身份证(二代)原件(与报名时一致)及防疫相关材料(以报名网站通知要求为准),缺少任一证件(材料)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5.笔试缺考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6.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当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当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选。
7.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须自行登录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信息。
8.报考人员有缺考、违纪或成绩为零分、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二)资格复审
1.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须由本人持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原件审后即退,复印件留存。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包括:
⑴身份证(二代)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⑵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各1份),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1份并加盖户籍所在单位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公章、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⑶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即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持有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必要时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
2.通过资格复审后,方可参加面试。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因未通过资格复审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而产生的进入面试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当递补的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同进入面试。递补只进行。
4.资格复审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费用(45元/人)并打印面试准考证。
5.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须关注报名网站的面试通知及相关防疫要求。
(三)面试
1.面试为结构化面谈。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
3.面试成绩设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
4.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原件、居民身份证(二代)原件(与报名时一致)及防疫相关材料(以报名网站通知要求为准),缺少任一证件(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
5.面试缺考的,面试费用不予退还。
4.总成绩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公布总成绩,报考人员须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总成绩及体检相关信息。
5.体检
(一)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如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招聘人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地点通过报名网站发布,须自行登录查看。
(三)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以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四)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参加体检人员检查出重大疾病、传染病及漏检项目,视为体检不合格。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不进行递补。
6.考察
(一)考察内容主要包括遵纪守法、个人诚信等情况。需要被考察人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信用报告等。 (二)未按规定时间提供考察所需的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以聘用。因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不进行递补。
7.公示
(一)公示前,如出现拟录用人数超出招聘人数的,对本公告第八部分第(一)款所述因笔试成绩出现并列一同确定为进入体检的人员进行再次面试,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用人员。(二)对拟录用的人员,在北方人力资源网、天津市便民专线服务中心官方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录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8.录用
公示期满后,天津市便民专线服务中心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并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组织录用人员开展入职培训工作。9.疫情防控
(一)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报考人员应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信息填报等工作。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将通过北方人力资源网进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并严格落实。
10.薪资待遇
(一)薪资标准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试用期满经考试合格转正后应发工资5500元到6500元之间,并根据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进行动态调整。签订劳动合同后依法依规享受各项福利待遇。
(二)工作时间
执行综合工时制,按招聘单位业务需求安排工作(工作班次包含夜班)。
(三)晋升空间
根据个人现实表现,为员工进行合理的职业前景规划,拓展岗位晋升空间,可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组长、班长等岗位的选拔竞聘。
11.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二)如遇突发状况,需要调整本次招聘工作事项的,有关信息将通过北方人力资源网、天津市便民专线服务中心官方网站发布。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4236992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1:30,14:0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