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及选调名额和对象范围
二、遴选及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详见原公告:http://www.fuliang.gov.cn/xrsj/gggs_10773/t828837.shtml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遴选及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未满的;
5.身体存在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疾病;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及选调原则与程序
本次遴选及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调动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
县内遴选: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8日—29日;
2.报名方法:参加遴选的教师需学校推荐,填写《2022年浮梁县遴选教师推荐报名表》(附件4)和《浮梁县遴选选调教师笔试准考证》(附件6),并按要求粘贴相片统一上交现任教学校审核,学校将审核后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统一填报《浮梁县遴选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5)加盖学校公章后上交至县教体局人事股。
县外选调: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3日—30日,地点:县一中;
2.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浮梁县县外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7)、《浮梁县遴选选调教师笔试准考证》(附件6),按要求粘贴好相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近三年所在单位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及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证明;
(6)省招教师需提供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复印件,“三支一扶”教师需提供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三支一扶”人员登记表》复印件,特岗教师需提供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江西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申请留任考核鉴定表》复印件。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1)县四小、新平中学遴选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和相应学科“学科专业知识”,考试依据《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大纲(2019年修订版)》;
县一中及共建班选调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的全国高考考试试题(音乐岗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和“音乐学科专业知识”,考试依据《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大纲(2019年修订版)》),其中县一中本部入闱资审人员笔试分数不能低于70分。
(2)笔试卷面总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22年7月10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新平中学;
4.考生应考注意事项。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答题所用的草稿纸由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5.违纪处理规定:考生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6.实际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数时,可由遴选、选调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领导小组审批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设立低分数线。
(三)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资审人员:招聘人数在5人及以下的岗位,比例为1:3;6至10人的岗位,比例为1:2.5;11至20人的岗位,比例为1:2;21人及以上的岗位,比例为1:1.5。
资格审查主要对参加遴选及选调人员的学历、教师资格证、年龄、工作经历、业绩、年度考核及获奖等情况进行审查。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资料,伪造有关证件及报考岗位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遴选及选调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遴选及选调全过程。
(四)面试
资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其中县一中本部选调入闱体检人员面试分数不能低于面试总分的80%。《面试方案》另行制定。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浮梁县政府网公布。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40%和60%。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照拟定遴选及选调岗位等额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闱体检人员。若后一名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如果面试成绩再相同则以教学工作时间长短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教龄长者优先。
体检按照江西省教育厅下发的《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中规定项目执行。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核
体检合格者为考核对象。考核由遴选及选调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不合格:
(1)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2)受党纪、政纪警告及以上处分未解除;
(3)曾经被政法机关拘役、治安处罚;
(4)曾经服过刑的(含缓刑);
(5)吸食毒品未彻底戒除的。
因资审、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原则上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资审、体检、考核等情况确定拟遴选(选调)人员名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或公示结束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公示期内无异议或被举报经查实无异议者,确定为遴选(选调)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选调)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调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处理意见》(赣人社字〔2010〕408号)规定,调入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在现单位核准的岗位数内重新进行岗位聘用。如现单位相应岗位数没有空缺或未设置相应岗位,可暂时聘用到低一层级岗位中的高等级岗位,并按新聘岗位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该聘期满后,须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重新竞聘上岗,并按新聘岗位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乡村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条件(试行)〉的通知》(赣教人字〔2019〕8号)规定,取得乡村中小学教师职称仅限乡村学校聘任有效。
四、其他事项
1.参加遴选、选调的教师获得省部级(省委或省政府、国家部委)及以上综合荣誉的在总成绩基础上加5分;
2.疫情防控要求见附件8。
未尽事宜由2022年浮梁县公开遴选(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2022年浮梁县第四小学遴选教师岗位表.doc
附件2:2022年浮梁县新平中学遴选教师岗位表.doc
附件3:2022年浮梁县第一中学及共建班遴选、选调教师岗位表.doc
附件4:2022年浮梁县遴选教师推荐报名表.xls
附件5:2022年浮梁县遴选教师报名登记表.xlsx
附件6:浮梁县遴选选调教师准考证.doc
附件7:浮梁县县外选调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8:笔试疫情防控细则.docx
梁县公开遴选(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