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批,普通高中学校按批次录取时间为7月15日起
(一)录取的组织与管理
今年我市继续实行网上录取。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新生录取工作由市招考中心组织,市属技工院校的新生录取由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组织实施,省属技工院校的新生录取由省技校招生办组织实施。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均按照《关于下达韶关市2022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韶市教〔2022〕
7号)执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公布的招生生源计划执行。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深入推进“阳光工程”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教育部考试招生“六不准”“十严禁”“十公开”“三十个不得”的规定,严守招生纪律,严格按批准的办学层次、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规模和范围。
(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基本资格条件
1.普通高中招生需从参加今年我市中考的考生中择优录取,考生需有《韶关市2022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在确定综合素质评价资格线的基础上,根据分类处理、等额投档的原则,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新生录取名单,招生学校复核无误后确认录取。其中:
广东北江中学、韶关市第一中学、韶州中学、韶关市田家炳中学录取新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资格线为: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30个项目中,必须有60%以上(含60%)的项目被评为良好(B级)以上。综合素质评价中有项目被评为不合格(D级)的考生,可由招生学校根据本校的培养目标和管理情况,决定是否录取。
2.地理、生物学成绩的资格条件。广东北江中学、韶关市第一中学、韶州中学、韶关市田家炳中学录取新生的地理、生物学成绩均需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其他普通高中录取新生的地理、生物学成绩均需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录取新生不设地理、生物学成绩等级要求。
(三)分数线的划定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分数线由市中招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与成绩分类等划定,报市招考委审定公布。
(四)中职技校录取原则
中职和技工院校招生要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考生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统一平台,按照考生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学校要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作出解释。中职学校要确保有志愿的考生优先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或生源不足的,在市、县(市、区)投档结束后,可自主组织生源直接通过省中招服务平台录取。
(五)投档规则
今年中招录取投档的顺序按批次进行,同一批次普通高中投档顺序为学校自主招生(含体育艺术特长生)、普通生、统分指标生,具体是:
1.提前批,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从高分到低分按公费定向招生计划数1:1.1(不足1个的按1个计)比例确定面试名单,按招生院校经面试确定的预录取名单投档。
2.本市普通高中:
(1)学校自主招收(含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考生,根据招生学校提供预录名单(含姓名、准考证号码、身份证号等)、考生的自主招生(含体育艺术特长生)志愿和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自主招生方案投档录取。
(2)普通生,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学校的普通生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
(3)统分指标生,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及所在初中学校分配统分指标生名额,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
3.中职和技工院校,按志愿顺序投档录取。
4.同分投档规则。
当考生成绩总分相同、录取名额不足时,为确保招生录取的公平性和不超计划录取,首先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如果综合素质评价也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的顺序比较,最终确定录取名单。
(六)录取名册打印和备案
高中阶段学校新生录取名册由学校在省中招服务平台自行打印一式三份,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招考中心审核。市招考中心不再受理高中阶段学校往届招生名册补盖录取专用章事宜,请学校按要求按规定按时做好当年录取名册打印备案工作。
六、强化管理,确保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为切实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2022年韶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附件3),统筹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及宣传工作。
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对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做了安排(附件4),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有关业务部门联系电话:韶关市招生考试中心中考科:0751-8166650;韶关市教育局基教科:0751-8777060;韶关市教育局职成科:0751-6919657;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0751-8728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