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公平、公正,确保高中阶段学校生源质量,以录取总分为依据,按招生区域分别划定指标生和普通高中统招生、自主招生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一类普通高中和二类普通高中),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录取。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根据其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填报情况,以录取总分为依据进行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今年为过渡期,暂不作要求)。
(一)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按志愿批次依批次录取,凡是被前面批次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与后续批次的录取(被提前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与第一批次录取;被第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与第二批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将进入下一批次录取。)。
普通高中征集志愿结束后,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再进行补录,民办普通高中如招生计划仍未完成,经申请批准后,可在8月23日前面向全市录取未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但不得超计划,不得录取分数低于市教育局确定的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学生,严禁将录取分数与收费挂钩。所有录取均在高中招生录取系统中操作,未通过高中招生录取系统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任何学校不得提前录取入围和预录取为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的考生。入围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录取但因面试或体检落选的考生根据其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录取总分和志愿学校的录取分数线录取到相应学校(不受招生计划限制)。凡入围和预录取为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的考生,在入围、预录取、体检、正式录取、递补等环节自动放弃资格的,须于7月6日前向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计划所在县市区教育局书面提交放弃申请,并由相应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因考生放弃造成的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空缺计划。
1.自主招生录取
自主招生对象为本校招生范围内(经市教育局批准的体艺特长生项目除外)参加了我市2022年中考、符合自主招生条件的学生。
自主招生学校不得组织文化选拔考试。需自主招生的学校,由学校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分类别制定具体招生方案,明确招生计划数、录取条件、录取规则和程序等内容;其中体艺特长生招生方案报体卫艺科审核(市直学校)和备案(全市相关学校);学科专长生、创新潜质生、完全中学直升生招生方案报基教科审核(市直学校)和备案(全市相关学校)。(1)申请招收直升生的完全中学须在招生方案中确定本校直升生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申请招收学科专长生的一类普通高中,须在招生方案中确定1至3门学科以及这些学科的入围分数要求作为录取的前置要求。
(3)申请招收体艺特长生的要求见《郴州市2022年普通高中体艺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
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由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所辖高中相关自主招生方案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以县为单位于6月13日前报市教育局相关科室备案,并监督学校将自主招生方案向社会公布,自主招生方案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市教育局相关科室备案及按规定向社会公布的学校,不得进行自主招生。
自主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志愿、按照向市中招办备案和向社会公布的自主招生方案进行录取。
(1)学科专长生录取。仅限一类普通高中在本校招生区域内招生。招生学校根据上报的方案确定前置分数要求,按录取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2)体艺特长生录取。体艺特长生录取要求见《郴州市2022年普通高中体艺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在特长生招生中弄虚作假、违规招生的,其录取结果无效,两年内取消其学校特长生招生资格。
(3)创新潜质生录取。仅限市级及以上科技教育特色学校招生,招生对象为本校招生范围内初中阶段在市级及以上科技类比赛获奖的考生。创新潜质生根据其获奖情况、录取总分,按考生志愿进行录取。初中阶段在市级及以上行政部门举办的科技类比赛中获得个人前3名、团体前6名或荣获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不受同类学校自主招生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线的限制。
(4)完全中学直升生录取。在完全中学就读的考生可获得直升该校的报考资格。报考完全中学直升生的考生,须由学生自愿在高中招生录取系统提前批志愿填报完全中学直升生志愿,完全中学不得逼迫学生填报直升生志愿。直升生录取根据考生直升生志愿、学校直升生计划,按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投档、录取(但不得低于该校自主招生方案中确定的直升生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已填报完全中学直升生志愿的考生不得放弃直升生录取,已录取为直升生的考生不再参与后续录取,也不得放弃直升生录取。如完全中学强迫、代*生填报直升生志愿或者在直升生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直接取消第二年该校直升生招生资格,并按考生后续批次的志愿投档。
2.指标生录取
有指标生计划的普通高中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招生实施方案,明确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指标生计划,细化指标生资格审核程序等,6月17日前报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具体实施办法见《郴州市2022年指标生实施办法》。
3.统招生录取
指标生录取结束后,根据考生志愿、学校招生计划、统招生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职业学校招收应届初中生以录取总分作为录取依据,实行网上招生录取。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以及其他生源,在招生学校同意的前提下,可持毕业证书和相关证件直接到各职业院校注册报名入学。市外职业院校在郴州招生需经郴州市教育局备案同意,未备案同意不得在郴州辖区招生,招生录取要严格按照郴州市教育局“网上录取”要求,在郴州市教育局规定时间内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三)录取时间
7月9日-20日,具体安排见《郴州市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