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程序规范、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对象
详见《汕尾市城区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聘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服务意识强,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执)业资格等条件。
4.年龄要求:18-30周岁(即1991年6月1日至2004年5月31日期间出生);报考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为18-28周岁(即1993年6月1日至2004年5月31日期间出生);报考汕尾市城区人民武装部后勤中心办公室辅助人员为18-40周岁(即1981年6月1日至2004年5月31日)。
5.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详见岗位学历要求,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其毕业证的取得可延迟至2022年9月30日。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5.在各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考方法
(一)报名时间:2022年6月13日9:00至6月15日17:00。
(二)报名方式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对《汕尾市城区公开招聘政府聘员公告》无异议的参加报名,报考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2/gd/05swcq/)报名。报考者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岗位代码等,按要求上传本人相片(相片为160×224像素并小于100KB的jpg格式图片,必须是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不得上传艺术照或者生活照);
2.报名确认:考生需在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确认时间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留意公告通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考试确认的考生无法打印准考证。
(三)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和其他事项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考试聘用各个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资格审核。每个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聘用名额的1:3确定入围面试对象(面试资格审核有关事宜将在“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http://www.swchengqu.gov.cn/)公布,若入围资格审核对象中,同一招聘岗位后一名出现名次并列的,并列名次的考生一同参加资格审核,若资格审核通过,一并参加面试。报名人数与聘用名额比例低于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资格审核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体能测试
对报考执法勤务岗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试。由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组织实施,体能测试按招聘人数1︰3比例组织实施,体能测试结果设定为“合格”与“不合格”等次,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进行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体能测试不再组织递补。
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男子项目为1000米跑;女子项目为800米跑,测试次数仅为1次,具体合格标准如下:
男子组合格标准为:1000米跑少于或等于4′40″。
女子组合格标准为:800米跑少于或等于4′40″。
测试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复测或补测。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4.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总成绩达不到60分合格线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合成后的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2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照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政审、考察和聘用
(一)体检
根据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聘用名额以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工作严格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及事项另行通知。
(二)政审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考察人选进行政审考察,政审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对报考者身份、报考资格条件以及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信用状况、主要社会关系以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户口所在地或原工作单位调查了解等方式,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对反映的问题要真查细查,准确把握其是否符合其报考岗位聘用条件。
(三)公示
根据政审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反映有存在影响聘用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经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如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以及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等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决定在参加本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并向区人社局报备。递补期限为首次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首日起1个月内。
(四)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有关程序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劳动合同,或签订劳动合同后未经用人单位批准15天内未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薪酬待遇。按《关于调整区直单位政府聘员薪酬水平的实施意见》(汕市区人社发〔2022〕1号)等规定执行。
4.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首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半年,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受聘人员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给予办理续聘手续;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的,其退休待遇按社会保险法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5.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徇私舞弊、
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况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
(二)报考者参加考试时,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笔试、面试等有关事宜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生须诚信报名、诚实考试。报考者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要严格按照本人的学历、年龄等条件,认真慎重地核对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如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或录取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者,按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政策咨询电话:0660-3205882
系统报名咨询电话:400-838-9296(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聘用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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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汕尾市城区政府聘员职位岗位表
2:2022年汕尾市城区政府聘员报名登记表
3:2022年汕尾市城区政府聘员(公安岗位)报名登记表
4:考生书
5:聘用单位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