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6月10日下午4:00之前将以下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打包(统一命名为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发送至招聘单位的邮箱。所填报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历、专业等必须与岗位需求相符,审核结果在报名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本人。
需上传的相应材料照片或扫描件:
1.自行下载填写完整准确的报名表,右上角打印或粘贴2寸免冠彩色照片,在本人承诺处手写签字(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正面、反面);
3.与报考岗位条件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需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
4.岗位要求的机动车驾驶证。
5.要求教师资格证书的根据个人具体情况,提供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证件资料即可:
(1)具有教师资格证的:教师资格证原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加盖存档机构印章);
(2)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的: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有效期内教师资格笔试及面试各科考试均合格的视为具有教师资格,仅笔试合格的不视为具有教师资格);
(3)普通中小学师范教育类的应届毕业生,具有高校出具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二、招聘形式
详见《2022年度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需求表》,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三、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
根据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进行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如出现考生个人放弃或资格复审、考察、体检不通过等情况,招聘单位依总成绩的排序可以进行递补。
(二)公示
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公开招聘栏目(http://www.bjfsh.gov.cn./zwgk/gkzk/sydwzp/)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由招聘单位办理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四)岗位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合同制,享受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工资待遇。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1)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3)提供虚假材料的;
(4)拟聘人员公示结果有异议影响聘用的;
(5)导致影响聘用的其他情形。
2.因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我区目前处于居家办公状态且工作人员需支援疫情防控工作,如遇联系电话长时间无人接听的情况敬请谅解,建议不同时段多次拨打,也可通过邮件的形式咨询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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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房山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