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管理,有效规范招生入学秩序,根据《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遂教函〔2022〕21号)精神,结合新区实际,现就市河东新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入学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划片入学原则。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行划片招生,学区内适龄学生严格落实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严禁跨学区招生,依法保障新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学生全部能入学。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选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测评等形式选拔学生,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挂钩招生;要根据儿童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严格落实小学“零起点”教学。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完成小学学业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坚持公民办同步招生原则。新区公办、民办中小学招生实施统一管理。公办、民办学校招生简章须提前报新区社事群工局备案后方可对外发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遂宁市辖区内招生,优先满足市河东新区学生入学需求,在此基础上可招收本市户籍、本市学籍、来遂就业居住人员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使用“遂宁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使用“四川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全省招生系统”)招生。凡未通过遂宁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或“全省招生系统”实施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将不予办理学籍注册转接并严肃追究违规学校责任。
(三)坚持全面公开公平原则。深入推进阳光招生、透明招生,各学校将办学条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收费标准、招生电话、招生结果等重要信息在学区范围内的街道、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学校公示栏公开发布,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控招生计划,严防大班额出现,学校新招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5人。
二、初中招生
(一)招生学校:遂宁八中、遂宁中学外国语实验学校、遂宁实验外国语学校
(二)招生计划
公办:遂宁八中计划招生300名。
过渡期学校:遂宁中学外国语实验学校面向市河东新区提供500个学位,超过计划按程序组织摇号录取。
民办:遂宁实验外国语学校招生150名。
(三)招生范围
遂宁八中: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户籍、房产在市河东新区辖区的。符合条件的优待人员子女,在新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遂宁中学外国语实验学校(市直属学校):按照《2022年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遂宁实验外国语学校:遂宁市辖区,优先保障市河东新区符合条件学生入学。在此基础上可招收本市户籍、本市学籍、来遂就业居住人员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流程
1.遂宁八中:适龄儿童监护人关注公众号“遂宁河东”“遂宁教体”或相应学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后点击“入学报名”进入遂宁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小程序,点击“幼升小”选择“市河东新区”查阅信息,登记学生信息,选择符合报名条件的学校报名,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再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录取。报名流程、时间、录取等与新区公办小学一致。
微信端:http://snzsbm.mymuxue.com:8084/#/?isSchool=3
PC端:http://snzsbm.mymuxue.com:8083
2.遂宁中学外国语实验学校:按照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安排进行,5月26日起监护人通过遂宁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网上注册、录入信息(进入直属通道、填报该学校)。招生流程、时间节点、学区内学生认定等,具体以市教体局发布的《2022年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为准。
微信端:http://snzsbm.mymuxue.com:8084/#/?isSchool=3
PC端:http://snzsbm.mymuxue.com:8083
3.遂宁实验外国语学校:使用全省招生系统进行招生(具体流程、时间以学校招生公告为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预约的学生人数不足招生计划,全部录取,预约学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学校按程序摇号录取。
三、注意事项
1.凡是已取得小学学籍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已取得初中学籍的学生不得参加初中一年级新生报名。
2.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网上信息填报和现场审查,否则,产生的相关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3.填报人要保证所填报信息真实、准确。网上信息申报时,必须依据相关证件如实填报,信息申报出现错报、虚报、造假等行为的,一经核实,由家长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4.关注招录结果。网上审核、现场审核完成后,家长进入平台查看审核情况及录取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各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始终加强对控辍保学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保持政策不变、力度不减,防止辍学新增和反弹,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不失学辍学。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区相关精神,科学制定招生计划,严禁义务教育阶段新增大班额。各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学习能力的“三残”等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无法接受普通教育学习的残疾适龄儿童可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通过送教上门接受义务教育,残疾适龄儿童均纳入学籍管理。
(二)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各招生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招生方案、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中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禁令”,各招生学校以及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明招生纪律,坚决杜绝以钱招生、以权招生。加强招生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违法违规招生行为将依法依规查处。现场审核期间,请各校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保障教师、家长、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强化政策宣传引导。要大力推行“阳光招生”,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利用微信公众号、报刊、电视、橱窗、宣传栏、学校网站、咨询电话等多种方式,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宣传各项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各校招生宣传必须规范、合法合规,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虚假宣传资料和信息。各招生学校要认真开展形势研判,健全应急反应机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坚决维护社会稳定。
(四)强化学生学籍管理。各学校要按照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做好为新生注册学籍以及中、小学学籍信息的衔接工作,确保“一人一籍”,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要强化学籍管理,不得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坚持均衡编班,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均衡分配学生和配置教学师资,不得依据考试成绩设立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尖子班等。
五、招生咨询方式
遂宁市河东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0825-2911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