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云南西双版纳景洪市企业人才招引公告【24人】

时间:2022-05-11 06:06:00   来源:西双版纳先锋     [字体: ]
【#求职招聘# #2022年云南西双版纳景洪市企业人才招引公告【24人】#】2022年云南西双版纳景洪市企业人才招引公告【24人】已发布,网络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9:00起至2022年5月25日18:00时,©无忧考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image.png  2022年景洪市面向高校和社会招引一批优秀毕业生(含往届毕业生),作为企业人才重点培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引对象

  (一)博士研究生;

  (二)硕士研究生;

  (三)大学本科生。

  二、招引岗位及人数

  此次企业招引共涉及20个岗位24人(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9个岗位12人;民营企业11个岗位12人),具体招引岗位信息详见《2022年景洪市国有企业人才招引计划岗位表》(附件1)和《2022年景洪市民营企业人才招引计划岗位表》(附件2)。

  三、招引条件

  (一)应具备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有志从事企业工作,愿意积极主动服务景洪市企业发展。品学兼优,作风正派,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等综合素质良好,具有发展潜力的有志青年。

  3.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大学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日)。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七个优先”原则的优先引进:一是博士研究生优先。二是“双一流”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先。三是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双一流”往届毕业生优先。四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优先。五是担任过校级、院级学生干部优先。六是获得校级以上奖励的人员优先。七是具有与招引岗位要求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优先。

  6.在景洪市企业全职连续就业不少于6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出市外。未满服务期限离职的,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退回安家补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职公务员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被有权机关认定存在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受到处罚,依据国家、省、州、市相关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开除或辞退未满5年的;

  6.吸毒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政策待遇

  (一)岗位安排。聘用为景洪市企业正式职工,服从报考单位岗位安排,其中报考国有企业岗位的,服从市国资委统一调配。

  (二)安家补贴。博士研究生30万元(人民币,下同),性拨付;硕士研究生8万元,分5年平均拨付;“双一流”本科生2万元,分2年平均拨付。

  (三)工资待遇。招引人才的年薪在8-30万元左右,具体以入职的企业岗位薪酬标准执行。

  (四)求职补贴。西双版纳州外高校毕业的应届学生,从州外到景洪求职并首次入职的,凭入职当年出入景洪的交通凭证,给予性500元求职补贴。

  (五)就业奖励。首次在景洪市企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全职在景洪市企业工作满1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双一流”本科学历、“双一流”本科以上学历分别给予每人2000、3000元性就业奖励。

  (六)培养选拔。作为景洪市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储备人才和优秀年轻干部重点培养的,有计划地组织参加各类培训、实践锻炼,符合条件的优先选拔任用,特别优秀或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可按有关规定破格任用。

  (七)住房补助。服务期内符合相关条件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才可申请人才公寓;具有“双一流”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可申请租房补贴,按每月500元标准,长补贴3年。人才公寓和租房补贴不可同时享受。

  (八)人才绿卡服务。按照《景洪市“人才绿卡”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申领景洪市“人才绿卡”,凭卡享受领导挂钩联系、零门槛落户、就学、就医、交通、文旅、创业、税收、购房等方面服务保障。

  五、招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线上报名。将报名资料以word形式发至指定邮箱:jhsgzw@126.com,文件名:线上报名+报考单位+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发送到指定邮箱的视为报名无效。

  2.报名资料:报名须提供以下经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1)《景洪市企业人才专项招引报名推荐表》(word和PDF版);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PDF版);

  (3)本人近期正装免冠证件照,背景为浅蓝色,尺寸600(宽)×800(高)像素以上,50kb以上(JPG格式);

  (4)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待毕业后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进行复审;国外毕业院校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以及经学校验印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教务处提供的真实学习成绩(须签署补考、重修情况及经办人姓名,加盖毕业学校或教务处公章)(PDF版);

  (5)任学生干部情况(担任校级、院级学生干部加盖公章的佐证材料)(PDF版);

  (6)奖励情况(加盖校级以上公章的奖励证书)(PDF版);

  (7)资格证书、专利证书(PDF版);

  (8)其他材料(发表的重要文稿等)(PDF版)。

  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9:00起至2022年5月25日18:00时截止,报名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将上述报名资料按规定的要求和形式报送至指定邮箱。报名资料须准确、具体、完整、规范,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发送到指定邮箱的视为报名无效。

  联系人:王寅华,咨询电话:13368811880

  (二)资格初审。由市国资委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按照“七个优先”的原则,根据招引人数和急需紧缺程度,综合考虑专业水平、学历学位、任学生干部情况、奖惩情况、文稿发表情况等经历业绩因素,进行资格初审,研究确定初步人选(报名截止后12个工作日内未收到面谈通知的视为“未进入”下一阶段招引环节)。

  (三)面谈。对初步人选开展面谈,不便于现场面谈的对象可通过远程视频方式进行。根据面谈情况,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景洪政务网公布。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签订书。在资格复审前,由市国资委与应聘人员签订书。

  (五)资格复审。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达现场参加复审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理。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报名时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对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综合测试通知书》。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引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综合测试。综合测试为面试,在资格复审后的第3天开展,考生持《综合测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前往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每个岗位排名第一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在景洪政务网站上发布《综合测试成绩排名及体检公告》。

  (七)体检。由市国资委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体检程序和标准参照当年度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有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测试分数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八)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和市国资委负责,考察对象按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在体检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业务能力、职位匹配、报考资格,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复核、审查。企业公开招引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企业领导人员(包括正职领导人员和副职领导人员,下同)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企业的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分管关系的岗位。

  (九)递补。面试对象放弃面试、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均在相应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十)确定拟聘人选。根据综合测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十一)公示拟聘人选名单。在景洪政务网站,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二)试用期。景洪市企业招引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进入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给予转正,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薪酬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企由用人单位报市国资委批准,终止试用工作,解除劳动合同:1.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用人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6.其他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试用期满前一周,国企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评定后,提出按期转正、调岗使用、不予以转正的决定并报市国资委备案。

  (十三)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试用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六、其他要求

  (一)报名人员资格复审后,放弃综合测试的,须由本人提交亲笔签名的情况说明。

  (二)参与综合测试后未参与后续环节,未按规定到招引单位报到等浪费资源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处理。

  (三)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健康码”,资格复审、综合测试须出示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结果进场。

  (四)本招引公告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按照相关规定自主进行,市属国有企业未尽事宜由市国资委负责解释。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2022年景洪市国有企业人才招引计划岗位表.docx

  附件2.2022年景洪市民营企业人才招引计划岗位表.docx

  附件3.景洪市企业人才专项招引报名推荐表.docx

  景洪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