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两江学者”计划政策问答
一、实施“两江学者”计划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一是推进“五个重庆”建设的迫切需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引导优秀人才向全市支柱产业、重点学科、重点建设领域集聚,推动全市经济结构优化、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五个重庆”建设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二是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人才资源,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立足用好现有人才,发现和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和高水平科研团队,引进和延揽急需紧缺的海内外学术精英,凝聚和造就一批在市内发挥领军作用、在国内居于水平、能够追踪世界科技发展前沿的科技领军人才和人文社会科学大师,提高我市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综合水平。三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迫切需要。依靠创新型人才和高水平科研团队,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配套技术,推动优势领域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促进产学研结合,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构建富有重庆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两江学者”计划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两江学者”计划是重庆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程重大专项,其主要内容是:在全市重点产业、重点学科、重点建设领域设立100个特聘岗位,面向海内外公开选聘100名学术造诣深、发展潜力大、具有领导本学科保持或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的特聘教授和特聘专家,建成100个以特聘教授、特聘专家为核心的高水平科研团队,带动全市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和优势学科发展。
三、“两江学者”计划特聘岗位如何设置,重点分布在哪些学科、领域?
“两江学者”计划设置特聘岗位100个,其中应用技术领域60个,基础研究领域25个,人文社科领域15个。根据全市支柱产业、重点学科、重大工程项目发展需要,特聘岗位主要在汽车摩托车、电子信息、石油天然气化工、装备制造、材料工业、综合能源、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领域,机械工程、电气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等重点学科领域,及宜居、畅通、森林、平安、健康“五个重庆”建设等相关领域设置。
四、申请设置“两江学者”计划特聘岗位的单位应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设置“两江学者”计划特聘岗位的单位,应具备支持设岗领域发展的科研技术优势和综合实力,能够为特聘教授和特聘专家提供良好的科研和工作条件。
(一)对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关键作用和重大影响,在科研或技术水平上处于国际一流或国内水平,一般应设有国家和市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或二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具有雄厚的研发实力和社会服务能力;
(二)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近5年主持重点项目(课题)或市级重大项目,发表或出版一定数量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和学术专著,获得二等奖以上科技奖励(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或拥有一定数量的授权发明专利,在所在学科领域作出了创造性的成就或重大贡献;
(三)具有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创新和攻关能力强的学术技术团队;
(四)具有良好的科研创新条件,科研经费充足,自然科学领域拥有原值80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拥有原值100万元以上的图书资料、仪器设备;
(五)产学研结合较好,具备组建柔性研究机构和进行国际联合研究开发的条件,并产生了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六)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一般应取得国内外公认的有重大创新或重大价值的研究成果,并已产生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文化艺术类设岗单位应在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比赛中获得高级奖项,对传承民族文化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五、“两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和特聘专家应具备哪些条件?
“两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和特聘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
(二)学术造诣深厚,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相当于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水平,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或重大建设工程,获得过二等奖以上奖励,所从事的领域具有国际先进或国内水平,取得了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在本学科、本行业有重大影响;
(三)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对本学科、本行业工作具有创新构想和战略思维,具有赶超或保持本学科、本行业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指导高水平研发团队的能力和水平;
(四)身心健康,年龄一般在55周岁及以下,能够在一线从事基础研究、技术创新、科技攻关等工作;
(五)聘期内每年在受聘岗位工作9个月以上。
六、申请设置“两江学者”计划特聘岗位有哪些程序?
“两江学者”计划特聘岗位设置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需求调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开展“两江学者”计划特聘岗位需求调查,印发岗位申报通知。
(二)单位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填写《重庆市“两江学者”计划特聘岗位设置申请表》,报市级主管部门。
(三)组织推荐。市级各主管部门成立专门领导机构,组织权威专家,对申请设岗单位在全国同行中的特色、科研技术水平、发展潜力、发展目标等进行论证,提出岗位设置推荐意见,报市委组织部。
(四)专家评审。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邀请国内外相关领域权威专家对各部门上报的岗位设置申请进行评审,组织申报单位答辩后,提出岗位设置建议意见。
(五)岗位发布。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两江学者”计划特聘岗位,面向海内外发布岗位设置及聘任条件。
七、申报“两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和特聘专家有哪些程序?
申报“两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和特聘专家有以下程序:
(一)报名申请。拟竞聘人选向设岗单位提出竞聘申请,填写特聘教授和特聘专家申报表。
(二)专家评审。邀请国内外相关领域权威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采取审阅材料、酝酿讨论、答辩评审和无记名投票表决等方式,对申请人选进行评审,提出建议人选名单。
(三)社会公示。面向社会公示建议人选名单,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组织审定。建议人选名单送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初审后,报市委、市政府审批,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岗位聘书。
(五)签订合同。设岗单位与“两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和特聘专家签订聘任合同。聘任合同报市级主管部门审核,经公证机关公证后,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八、“两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和特聘专家享受哪些待遇?
“两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和特聘专家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以市委、市政府名义授予 “两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特聘专家荣誉称号。
(二)聘任期内,市财政每月给予“两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和特聘专家岗位津贴5000元,每年给予特聘教授和特聘专家所在团队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设岗单位按照不低于2倍的标准,给予科研活动配套经费。
(三)设岗单位提供必要的科研场所及条件,为特聘教授和特聘专家配备3名以上科研助手,为科研团队配备1辆工作用车,在科研项目、人员聘用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四)特聘教授和特聘专家及所在团队,按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参与所研究开发成果的收益分配。
(五)“两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和特聘专家享受《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渝府发〔2009〕58号)中二类人才的安家资助、医疗保险、家属随调、子女入学、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退休后享受市级劳动模范待遇。市外来渝的特聘教授和特聘专家,享受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待遇,不占所在单位编制职数。
(六)“两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和特聘专家,优先推荐为“两院”院士候选人建议人选,优先推荐参评市级以上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优先推荐为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九、中组部“”人选、重庆市“百人计划”人选、在聘的“长江学者”、“巴渝学者”能否申报“两江学者”计划?
凡符合条件的海内外优秀人才均可申报“两江学者”计划。中组部“”人选、重庆市“百人计划”人选、在聘“长江学者”、“巴渝学者”被聘为“两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特聘专家后,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相关待遇。
十、“两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和特聘专家如何进行考核?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级主管部门及设岗单位,于每年12月底对“两江学者”特聘教授和特聘专家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绩效、研发水平、团队建设、科研项目及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被评为“优秀”、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者,予以重奖;对被评为“合格”者,保留特聘教授、特聘专家资格及相关待遇;对被评为“基本合格”者,岗位津贴、科研启动及配套经费扣减50%;对被评为“不合格”者,取消特聘教授、特聘专家资格及相关待遇。
十一、“两江学者”计划如何组织实施?
“两江学者”计划分四期实施,每期设置特聘岗位25个左右,每个岗位设置期为4年。计划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市级有关单位共同实施。其中,市委宣传部负责在渝宣传文化系统,市科委负责科研院所(含中央在渝科研机构),市教委负责在渝高校,市卫生局负责在渝医疗卫生机构,市国资委负责市属国有企业,市经信委负责中央在渝企业、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和市级特色工业园区,市金融办负责在渝金融机构,市委统战部、市委“两新”工委、市工商联负责新经济社会组织的岗位设置及人选聘任工作。
十二、如何查询“两江学者”计划的相关信息?
我们将在重庆党建网(www.cqdj.cn)、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cqhrss.gov.cn)及时发布“两江学者”计划的相关信息,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登录查询。如有任何疑问,可发送电子邮件到cqljxz@163.com,我们将及时予以回复。
一、实施“两江学者”计划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一是推进“五个重庆”建设的迫切需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引导优秀人才向全市支柱产业、重点学科、重点建设领域集聚,推动全市经济结构优化、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五个重庆”建设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二是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人才资源,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立足用好现有人才,发现和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和高水平科研团队,引进和延揽急需紧缺的海内外学术精英,凝聚和造就一批在市内发挥领军作用、在国内居于水平、能够追踪世界科技发展前沿的科技领军人才和人文社会科学大师,提高我市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综合水平。三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迫切需要。依靠创新型人才和高水平科研团队,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配套技术,推动优势领域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促进产学研结合,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构建富有重庆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两江学者”计划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两江学者”计划是重庆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程重大专项,其主要内容是:在全市重点产业、重点学科、重点建设领域设立100个特聘岗位,面向海内外公开选聘100名学术造诣深、发展潜力大、具有领导本学科保持或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的特聘教授和特聘专家,建成100个以特聘教授、特聘专家为核心的高水平科研团队,带动全市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和优势学科发展。
三、“两江学者”计划特聘岗位如何设置,重点分布在哪些学科、领域?
“两江学者”计划设置特聘岗位100个,其中应用技术领域60个,基础研究领域25个,人文社科领域15个。根据全市支柱产业、重点学科、重大工程项目发展需要,特聘岗位主要在汽车摩托车、电子信息、石油天然气化工、装备制造、材料工业、综合能源、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领域,机械工程、电气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等重点学科领域,及宜居、畅通、森林、平安、健康“五个重庆”建设等相关领域设置。
四、申请设置“两江学者”计划特聘岗位的单位应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设置“两江学者”计划特聘岗位的单位,应具备支持设岗领域发展的科研技术优势和综合实力,能够为特聘教授和特聘专家提供良好的科研和工作条件。
(一)对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关键作用和重大影响,在科研或技术水平上处于国际一流或国内水平,一般应设有国家和市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或二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具有雄厚的研发实力和社会服务能力;
(二)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近5年主持重点项目(课题)或市级重大项目,发表或出版一定数量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和学术专著,获得二等奖以上科技奖励(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或拥有一定数量的授权发明专利,在所在学科领域作出了创造性的成就或重大贡献;
(三)具有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创新和攻关能力强的学术技术团队;
(四)具有良好的科研创新条件,科研经费充足,自然科学领域拥有原值80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拥有原值100万元以上的图书资料、仪器设备;
(五)产学研结合较好,具备组建柔性研究机构和进行国际联合研究开发的条件,并产生了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六)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一般应取得国内外公认的有重大创新或重大价值的研究成果,并已产生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文化艺术类设岗单位应在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比赛中获得高级奖项,对传承民族文化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五、“两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和特聘专家应具备哪些条件?
“两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和特聘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
(二)学术造诣深厚,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相当于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水平,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或重大建设工程,获得过二等奖以上奖励,所从事的领域具有国际先进或国内水平,取得了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在本学科、本行业有重大影响;
(三)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对本学科、本行业工作具有创新构想和战略思维,具有赶超或保持本学科、本行业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指导高水平研发团队的能力和水平;
(四)身心健康,年龄一般在55周岁及以下,能够在一线从事基础研究、技术创新、科技攻关等工作;
(五)聘期内每年在受聘岗位工作9个月以上。
六、申请设置“两江学者”计划特聘岗位有哪些程序?
“两江学者”计划特聘岗位设置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需求调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开展“两江学者”计划特聘岗位需求调查,印发岗位申报通知。
(二)单位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填写《重庆市“两江学者”计划特聘岗位设置申请表》,报市级主管部门。
(三)组织推荐。市级各主管部门成立专门领导机构,组织权威专家,对申请设岗单位在全国同行中的特色、科研技术水平、发展潜力、发展目标等进行论证,提出岗位设置推荐意见,报市委组织部。
(四)专家评审。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邀请国内外相关领域权威专家对各部门上报的岗位设置申请进行评审,组织申报单位答辩后,提出岗位设置建议意见。
(五)岗位发布。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两江学者”计划特聘岗位,面向海内外发布岗位设置及聘任条件。
七、申报“两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和特聘专家有哪些程序?
申报“两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和特聘专家有以下程序:
(一)报名申请。拟竞聘人选向设岗单位提出竞聘申请,填写特聘教授和特聘专家申报表。
(二)专家评审。邀请国内外相关领域权威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采取审阅材料、酝酿讨论、答辩评审和无记名投票表决等方式,对申请人选进行评审,提出建议人选名单。
(三)社会公示。面向社会公示建议人选名单,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组织审定。建议人选名单送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初审后,报市委、市政府审批,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岗位聘书。
(五)签订合同。设岗单位与“两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和特聘专家签订聘任合同。聘任合同报市级主管部门审核,经公证机关公证后,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八、“两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和特聘专家享受哪些待遇?
“两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和特聘专家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以市委、市政府名义授予 “两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特聘专家荣誉称号。
(二)聘任期内,市财政每月给予“两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和特聘专家岗位津贴5000元,每年给予特聘教授和特聘专家所在团队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设岗单位按照不低于2倍的标准,给予科研活动配套经费。
(三)设岗单位提供必要的科研场所及条件,为特聘教授和特聘专家配备3名以上科研助手,为科研团队配备1辆工作用车,在科研项目、人员聘用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四)特聘教授和特聘专家及所在团队,按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参与所研究开发成果的收益分配。
(五)“两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和特聘专家享受《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渝府发〔2009〕58号)中二类人才的安家资助、医疗保险、家属随调、子女入学、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退休后享受市级劳动模范待遇。市外来渝的特聘教授和特聘专家,享受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待遇,不占所在单位编制职数。
(六)“两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和特聘专家,优先推荐为“两院”院士候选人建议人选,优先推荐参评市级以上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优先推荐为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九、中组部“”人选、重庆市“百人计划”人选、在聘的“长江学者”、“巴渝学者”能否申报“两江学者”计划?
凡符合条件的海内外优秀人才均可申报“两江学者”计划。中组部“”人选、重庆市“百人计划”人选、在聘“长江学者”、“巴渝学者”被聘为“两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特聘专家后,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相关待遇。
十、“两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和特聘专家如何进行考核?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级主管部门及设岗单位,于每年12月底对“两江学者”特聘教授和特聘专家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绩效、研发水平、团队建设、科研项目及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被评为“优秀”、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者,予以重奖;对被评为“合格”者,保留特聘教授、特聘专家资格及相关待遇;对被评为“基本合格”者,岗位津贴、科研启动及配套经费扣减50%;对被评为“不合格”者,取消特聘教授、特聘专家资格及相关待遇。
十一、“两江学者”计划如何组织实施?
“两江学者”计划分四期实施,每期设置特聘岗位25个左右,每个岗位设置期为4年。计划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市级有关单位共同实施。其中,市委宣传部负责在渝宣传文化系统,市科委负责科研院所(含中央在渝科研机构),市教委负责在渝高校,市卫生局负责在渝医疗卫生机构,市国资委负责市属国有企业,市经信委负责中央在渝企业、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和市级特色工业园区,市金融办负责在渝金融机构,市委统战部、市委“两新”工委、市工商联负责新经济社会组织的岗位设置及人选聘任工作。
十二、如何查询“两江学者”计划的相关信息?
我们将在重庆党建网(www.cqdj.cn)、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cqhrss.gov.cn)及时发布“两江学者”计划的相关信息,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登录查询。如有任何疑问,可发送电子邮件到cqljxz@163.com,我们将及时予以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