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和平区卫健局为满足核酸采样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招聘核酸采样工作人员600人。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年龄要求60周岁及以下,即1962年4月8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良好品行、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质和技能条件;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无吸毒史;无犯罪记录、无违纪违规记录、无刑事处罚。
三、专业要求
医学院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护理学类、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卫生检验、卫生检验与检疫。
四、资质要求
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要求具有医师执业资格。
护理学类:要求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卫生检验、卫生检验与检疫:要求具有检验相关资格。
五、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结算方式
工作时间:每天7时-22时
薪资待遇:300元/天
结算方式:月结
录取的工作人员家庭住址在沈阳市和平区内,开具出入证明,交通自理;家庭住址在沈阳市和平区以外第一个月均可安排住宿。
六、报名方式
请将以下第1-3项证件扫描PDF或拍清晰图片;第4项内容详细准确填写,发送至邮箱:417147997@qq.com
1.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1张;
2.本人身份证;
3.本人医师资格证或执业证、护士资格证或执业证、检验资格证
4.姓名/性别/年龄/现住址/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专业/执业证书/资格证书名称/48小时核酸结果/疫苗接种情况
通过审核的报名人员,会电话通知体检时间及地点(体检免费),请注意接听电话。
因疫情原因,本次招聘实行承诺制,报名即视为报名人员符合招聘的基本条件、专业要求和资质要求,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并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本公告所有解释按沈阳市和平区卫健局提出要求和条款为准。
咨询电话:
024-23897722 024-23897733
17127408989 13194134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