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对象
2022年全日制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引进人数
本年度拟引进10-20名。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能如期毕业并获得毕业证、学位证;
6.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7.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获得院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获得者、优秀毕业生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引进。
(二)符合学校、专业要求(见附件2、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现役军人;
6.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毕业生;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1.公开报名。报名时间为: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5月10日。请下载《马鞍山市引进人才报名表》(见附件4),如实、准确、逐项填写后发送到马鞍山市人才服务中心电子邮箱:masrcfw@126.com,并需提供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相关荣誉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照片)。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根据报名条件对申报对象进行资格审核。
3.组织面试。对报名的学生,直接参加面试。如专业报名人数超过1:6比例,采取先比选、再组织面试的方式进行(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4.签订协议。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签约人选,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与学生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5.体检考察。已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学生如期毕业后,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统一组织体检、考察。体检的项目和标准、考察的方式和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6.决定引进。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会同市委编办、市人社局,提出引进人才名单,报市委组织部部务会审定,审定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引进人才正式名单。
7.录用入编。录用人员报到后,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协调有关部门办理录用入编相关手续。
本次人才引进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政策待遇
1.对引进的高校毕业生,根据其专业及相关情况,统筹安排到市直事业单位,入市直事业编制。
2.给予博士生30万元、硕士生12万元安家补贴。引进人才三年内在马购买首套自住普通商品房的,给予博士生9万元,硕士生8万元购房补贴。
3.购房享受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60万元的支持政策。
4.引进人才已有配偶的,可协调调入马鞍山市同等性质单位或推荐就业;如有适龄子女需要入园入学的,可在各公办幼儿园、中小学中择园择校。
5.补助来马面试毕业生的交通费和在马住宿费。其中,按来马单程交通票据的2倍,补助往返交通费;按在马住宿2天、每天350元标准补助住宿费。对来马就业实习的毕业生给予生活补助。
6.引进人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硕士研究生按管理岗八级(副科)、博士研究生按管理岗七级(正科)定级。
7.引进人才符合调任公务员条件后,根据其现实表现、考核结果及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可优先调任。
六、联系方式
马鞍山市人才服务中心:0555-2361234、233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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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引进人才紧缺专业目录.docx
马鞍山市引进人才紧缺专业重点高校目录.docx
马鞍山市引进人才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