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建设一支适应新时代发展、推进乡村振兴的专职化、高素质村干部队伍,根据《甘肃省村级干部管理办法》、省市区委关于“四抓两整治”的部署要求和区委组织部《关于将大学生村文书选聘权限下放到乡镇党委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批专职大学生村文书,现将选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按照“一村一大学生村文书”要求,我镇计划选聘专职大学生村文书2名(牌楼村1名、中庄村1名)。专职大学生村文书实行聘任制,占村干部职数。
二、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事业心责任心强,作风扎实,善于做群众工作;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6日至2004年3月26日之间出生),户籍不限,男女不限;
4.具有大专(含高职)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专业不限。持有学校提供的2022年能正常毕业证明的大专(含高职)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可参加报考。
5.无前科劣迹、失信、违纪违法等影响履职的情形;
6.无影响选聘和任职的其它问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选聘对象:
1.已经区上选聘且在岗的大学生村文书;
2.原录聘用的大学生村文书辞职不满6个月的;
3.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未正式聘用的;
4.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
5.受过刑事处罚的;
6.本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
7.涉黑涉恶涉“村霸”情形的,参加或组织非法宗族宗教活动的;
8.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9.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选聘的其它情形。
三、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笔试、初选人员确定、联合审查、考察与体检、确定聘用对象及公示、岗前培训及聘用等程序进行,各环节严格遵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8日至4月2日,共6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和平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遵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报名人员须在微信搜索“甘肃健康出行码”小程序,申领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监测正常的人员方可参加报名。对所有市外来凉返凉人员及行程码带“*”人员,一律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对于国内外高风险地区来凉人员,须在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后核酸阴性方可报名。报名现场必须佩戴口罩。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备案证明(或者学校提供的本年度能毕业的证明);
(2)填写打印《凉州区2022年选聘专职村文书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
(3)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二)笔试
1.若同一职位报名人数等于招考人数,直接确定初选人员,若同一职位报名人数超过招聘人数,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确定初选人员,分值100分,并统一发放准考证。
2.笔试主要对报考者进行经济、法律、党建、公文写作、涉农知识、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相关知识的综合测试。
3.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工作疫情防控要求在笔试前另行发布。
(三)初选人员确定
根据选聘大学生村文书计划,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初选人员,并向社会公布。若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同等条件下按以下优先级聘用:
1.具有村干部工作经历人员;
2.中共党员;
3.建档立卡贫困户;
4.低保户家庭。
若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均不具备优先聘用条件时,通过加试确定(加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以公告为准)。
(四)联合审查
根据报名信息以及初选人员本人提供的有关证件,报区委组织部对初选人员资格条件进行联合审查,坚决防止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受过刑事处罚、涉黑涉恶涉“村霸”、参加或组织非法宗族宗教活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村干部队伍。联合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选聘资格,并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与体检
根据联合审查结果,按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行考察。按照户籍地或生源地,以镇为单位对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德才素质和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广泛听取考察对象所在村或工作单位的意见建议,重点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等方面的现实表现。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规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考察或体检资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从应聘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
(六)确定聘用对象及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终成绩,结合联合审查、考察和体检情况,提出拟选聘人员名单,经和平镇党委审核后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署名反映的问题由镇党委进行核实,查证属实不宜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从应聘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公示后,对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聘人员。
(七)岗前培训及聘用
公示期满不影响选聘的,由和平镇党委统一组织对选聘对象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安排到村开展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镇党委考核合格的,由镇政府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可与村“两委”成员任职届期相同。
四、保障待遇
1.专职村文书纳入村干部职数管理,工资报酬执行村干部待遇标准(现行工资标准为每人每年平均3.6万元),并随村干部报酬调整同步调整,实行基本工资70%+绩效工资30%的结构报酬制,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依据考核结果年终性发放。
2.专职村文书享受现行村干部养老保险政策,由区委组织部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非中共党员的专职村文书自愿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可优先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重点培养。
4.专职村文书纳入村干部后备库,表现优秀的,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优先推荐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
5.在不影响所在村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公开选聘的专职村文书可自主报名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各类招考。考取后,其报酬和待遇于次月终止。
五、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选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不收取报名费。
2.准考证是应聘人员笔试、体检等各环节的必备证件,请妥善保管。
3.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4.报名、应考人员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公告由凉州区和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联系电话0935-6969099,13359353854,监督电话0935-12380,0935-6969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