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精神卫生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精神卫生工作事业发展,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员工,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计划招聘13名,包括临床医疗岗,超声心电图、放射岗。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调剂;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
4.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能胜任日常医疗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具体岗位要求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现场、网络报名方式进行。邮箱:1035105177@qq.com
2.报名时间:2022年2月23日-3月11日止,工作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期间岗位招满即止。
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行政办公楼六楼人事科,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南天路74号)(联系人:郭老师陶老师213169718214535834)
4.提交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学历认证报告、持有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填写《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2022年编外合同制员工公开招聘报名表》和亲笔签名的《报考诚信书》。
(二)资格审核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者的所有资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三)考试
1.考试不限开考比例。
2.采取笔试、面试和临床实践等方式组成,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
(1)考试项目实行100分制,每个项目低分数线60分。
(2)综合成绩=笔试×30%+面试×30%+临床实践×40%。
四、体检
以综合成绩和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按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项目执行,费用自理。体检需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拟招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告知之日起7天内可以书面向医院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申请复检的拟录用人员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复检、检测执行回避制度,体检(复检)医生、检测人员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未按照规定要求参加体检、复检、检测的拟招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聘用人员
经体检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
六、签订劳动合同
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云南省劳动合同》,由科室进行培训上岗并负责履职考核工作。
七、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奖励性绩效,并购买五险一金。
八、相关工作要求
(一)考官、工作人员和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把“入口”关,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回避制度。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二)考生参加考试须携带身份证进入考场;考生必须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考生应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联系电话不畅通或其他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申领健康码、行程码。按照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参加报名考生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各项目考试环节均需持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进入,并配合医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联系电话:0883-2147754 15906907267
监督电话:0883-2147754 13759368266(纪检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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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2022年编外合同制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及报考诚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