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3、有良好的沟通交流和表达能力,身体健康;
4、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执业资质或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审核)时间:2022年2月15日8:00-2月25日17:00
2、报名方式:进入报名系统(http://60.216.53.72:8282/)注册登录,按要求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
应聘人员按照启事要求完成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
3、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人员需按照规定时间携带报名材料等原件到中心人力资源部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并领取面试通知单。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如未按规定现场确认,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人数由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员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能力、心理素质等。
笔试和面试具体事宜将在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sdmhc.com/另行通知,不再单独通知个人。
(三)考察和体检
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人选。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体检由中心统一组织安排,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造成空缺的,将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录用
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郑老师
联系电话:0531-86336694,86336691
单位地址: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燕山院区办公楼4层人力资源部(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小区东路24号)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