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聘校内聘用公告【10人】

时间:2022-01-12 16:58:00   来源: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字体: ]
【#求职招聘# #2022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聘校内聘用公告【10人】#】2022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聘校内聘用公告【10人】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1月11日—1月30日、2月8日—2月15日。®忧考网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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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位简介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直属高职院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自治区优质院校、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0000余人。

  学校设有电子与自动化学院、计算机与网络安全学院、软件与大数据学院、数媒与艺术设计学院、电子商务学院5个二级学院,招生专业33个,其中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等10个专业为自治区品牌专业。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校内聘用工作人员10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自主招聘校内聘用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1日之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试用期内和未满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或未满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3.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地址:http://zp.imeic.cn,报名网站开放时间:8:00-23:00。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1月11日—1月30日、2月8日—2月15日。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参加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时需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从事的主要工作),上传身份证、本科、硕士期间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业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等原件的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上传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上传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5.应聘者须对简历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笔试、面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6.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五、招聘方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2年2月19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1。

  3.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包括与岗位相关的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目。

  4.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

  5.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6.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7.笔试结束后,学校根据笔试情况划定低合格分数线,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地点设在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苏尔干街8号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416房间。

  2.从笔试成绩达到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资格复审时需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登录学信网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所有学历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资格复审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1.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和面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场进行资格审核抽签,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面试指定考场进行抽签,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前应聘人员按岗位抽取面试序号,由工作人员按照顺序号依次安排应聘人员入场面试,进入面试现场考生只能报顺序号,不能报姓名等个人信息。

  2.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时间总计15分钟。

  3.面试设立考官小组,每个面试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非招聘单位考官应不少于二分之一。

  4.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由考官签字。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在同一考官小组进行面试并使用同一套试题。

  5.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75分,方可进行下一环节。

  6.面试时应聘人员不得穿着行业或特殊职业服装,不得佩戴有明显特殊标记的配饰。进入面试区域后,所有人员各类通讯工具(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无线电接收器等)全部上交。如有未上交通讯工具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一律按违纪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学校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在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应聘者需要复检的,学校在接到医疗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

  3.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4.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考察

  1.学校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3.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3.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

  1.公示结束后,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1.本次自主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

  2.本次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请考生在考试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出行。

  4.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招聘过程中所有环节,考生须佩戴性医用口罩,持当天本人“国家电子健康码”绿码并经工作人员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场参加。非绿码考生不得参加招聘,视为放弃资格;体温≥37.3℃的考生,须立即安排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点,间隔15分钟后,由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体温复测,经复测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可以参加招聘。经复测体温仍≥37.3℃的,不得招聘,视为放弃招聘资格;未佩戴性医用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5.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本简章由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九、监督和咨询电话

  1.监督举报电话:

  0471-4909840(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处)。

  2.招聘单位政策咨询电话:

  0471-4909824、4909841、4909842(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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