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政治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热爱应急管理事业,适应应急管理实战化要求;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18周岁以上,京外生源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京内生源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位学历或技能要求,且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7.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9.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须为2022年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一般应在2022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派遣证)。
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为应聘人员获得的学历所对应专业。京内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应聘人员(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京外生源毕业生须满足在京落户有关政策要求。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要求
本次招聘计划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2人,京内、京外生源各1人,岗位信息如下:
序号 |
部门 |
岗位名称 |
岗位 |
专业 |
学历 |
生源地 |
招聘 |
其他条件 |
1 |
宣教部 |
新媒体编辑 |
负责新媒体平台内容更新与维护;负责线上活动策划、落地执行;承担完成外采、文稿起草等 |
新闻学(050301)、传播学(050302)、中国语言文学(050100)、 |
硕士 |
京内 |
1 |
1.政治觉悟高,党性修养好。 |
2 |
安全文化研究所 |
安全文化研究 |
负责面向企业、农村、社区、学校、家庭开展安全文化与应急文化理论、政策、标准研究,参与安全文化、应急文化建设的调研、文稿起草等,需较高的文字水平 |
安全科学与工程083700)、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081405)、 |
硕士 |
京外 |
1 |
1.政治觉悟高,党性修养好。 |
1.学科专业请参照教育部政府网站发布的学科目录。研究生专业请参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习目录(2018版)》或查询研招网。
2.所学学科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学科专业目录中的考生,可通过报名咨询电话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四、报名程序和方法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从即日起,到2022年1月10日下午4时,可登录“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公开招聘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2/bj/01mempe/),并仔细阅读报名注意事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应聘人员应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还应如实报告家庭成员信息,凡与应急管理部机关处长及以上领导干部和部所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隐瞒不报或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初审。报名开始后,根据发布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核。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岗位取消。报名截止后,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打印准考证。经资格初审进入笔试的应聘人员,可登录“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公开招聘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请及时关注报名平台有关通知信息)。
五、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具备的基本能力、基本素质、应急管理和新闻宣传相关知识,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出具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以及届时根据北京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所需提交相关材料,缺少证件材料的应聘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地点暂定在北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以届时自行打印的准考证有关信息为准。
2.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方有资格进入面试。所有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均低于60分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周内发布,届时请应聘人员自行登录“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公开招聘平台”查询。
(二)面试。
1.时间和地点:面试地点暂定在北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以面试公告和电话通知为准。
2.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原则和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发布面试公告。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时,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为准,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
3.进入面试人员应根据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对于未提供或者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以及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面试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如面试当日有应聘人员不到或放弃,缺位不再递补。
4.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达不到75分的,不再进入体检和考察。
六、考察和体检
(一)按照百分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2: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二)被列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出现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情况或者考生本人自愿放弃的,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三)体检应当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标准执行。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按照公平公正、人岗相适、优中选优原则深入考察比选,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国家应急管理宣教网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部分重要通知将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发送,请随时关注。请应聘人员确保在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电子邮箱和手机号码。如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与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联系。
(三)本次公开招聘通过综合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匹配程度决定是否聘用,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保留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的权利,招聘信息解释权归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所有。
(四)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10-64463537,64463641
监督电话:010-64463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