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信息技术专业人员1名。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具有团结协作和乐于奉献的精神,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在编在岗事业单位人员,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已取得硕士学位,两年及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历。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计算机类;硕士人员要求其本科和研究生所学专业均为计算机类。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2月28日以后出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一般在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需在乡镇(街道)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有其他不适宜选聘情形的人员。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月8日(工作日时间)
报名地点:台州市教育局人事处(台州市椒江区康平路188号),咨询电话:88582150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可邮寄)。上述证件证书的原件在考试前进行现场查验。
3.经资格审查后,若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则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二)考试
主要考核综合业务水平与能力,采用笔试、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面谈)方式进行。其中笔试占40%,技能测试占30%,结构化面试(面谈)占30%,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本次考试设合格分,低于75分不予录用(总分为100分)。
(三)考察
考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选聘的依据。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台州市教育局网站“教育技术”栏目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台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