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常态化开展,为统筹好我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诊疗业务和疫情防控工作,解决医务人员不足问题,确保正常诊疗服务和疫情防控常态化统筹推进,拟招聘编制外疫情防控工作人员33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全县招聘编制外疫情防控工作人员33名,其中:集中隔离场所防控人员8名、采样应急人员20名、检验人员5名。
二、招聘对象
本县应届、往届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医学专业毕业生(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爱岗敬业,具有较好的业务素质;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二)岗位条件及资格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性别不限;
3.限耿马自治县户籍;
4.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
5.专业为医学类专业。
四、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一)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有违法违纪记录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纪检部门调查的;
(三)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补助待遇
(一)集中隔离场所防控人员、检验人员共13人的待遇按照每人每月5000元(含五险一金)。
(二)采样应急人员共20人的待遇按照每人每月4500元(含五险一金)。
六、招聘及管理方式
按照“分片招聘、集中管理”的模式进行招聘和管理。由县医共体总医院牵头组织招聘(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疫情期间,由疫情指挥部统一管理,待遇由财政给予保障,疫情结束后,人员回各医疗机构,由各医疗机构根据实际给予保障和管理。
七、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人岗相适、以事择人、比选择优;在同等条件下,有参与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
八、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由县卫生健康局在耿马自治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县人民医院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2021年12月27日—2022年1月10日(15天)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11日—1月13日(3天)。截止时间:2022年1月13日18:00时。
(2)报名地点:耿马自治县人民医院门诊楼6楼人事科。联系人:李 老师。联系电话:6121751。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只选择岗位,暂不选择单位,待总成绩出来后并通过体检和政审,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总成绩排在前的优先选择单位。
(4)报名所需材料:《耿马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编制外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须经本人签字认可);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小一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
(5)资格审查由县医共体总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招聘。
(三)考试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择优招聘,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采用纸笔作答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1.笔试。时间为2022年1月19日下午15:00-17:00,地点:耿马自治县人民医院门诊楼七楼会议室。报名审查通过的人员组织笔试,笔试时考生自带文具,入场时请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及绿色健康码并携带身份证,考场工作人员将进行查看和身份识别。考试全程要求佩戴口罩。
笔试不设最低分数线。若出现报名人数低于招聘人数时,笔试依然组织进行。
2.面试。若笔试人数大于招聘人数2.5倍时,按招聘人数的1:2比例面试;若笔试人数大于招聘人数的2倍小于2.5倍时,按招聘人数的1:1.5比例面试;若笔试人数大于招聘人数的1.5倍小于2倍时,按招聘人数的1:1.3比例面试;若笔试人数大于招聘人数的1.2倍小于1.5倍时,按招聘人数的1:1.2比例面试;若笔试人数大于招聘人数的1倍小于1.2倍时,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若笔试人数少于招聘人数时,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并按面试人数的1:0.9比例招聘。若出现总成绩同分时,则按并列处理并依次占用后面相应名额。若最后一个招聘名额出现总成绩同分时,则该几名同分数的应聘考生再单独重新加试面试,上一轮的面试成绩取消,上一轮的笔试成绩保留,由县医共体总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新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试)”计算,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加试)满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加试)各占总成绩的50%。新的总成绩仅在该几名同分数的应聘考生中比较,新的总成绩高的1位考生进入招聘;新的总成绩低的考生淘汰。
(四)成绩公布
1.笔试成绩及面试时间、地点、面试人员名单由县卫生健康局在耿马自治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具体公布时间根据招聘进程确定,不再另行通知,烦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
2.面试结束后的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由县卫生健康局在耿马自治县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具体公示时间根据招聘进程确定,不再另行通知,烦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
(五)体检
符合条件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相应名额将按岗位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六)政审
全部拟聘用人员均须进行政审。审查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相应名额将按岗位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耿马自治县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的,或有问题经调查核实后不影响聘用的,进入聘用程序;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
招聘工作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相关工作纪律
(一)公开招聘工作由县医共体总医院牵头组织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本方案执行,并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83—6122405。
(二)参加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严格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参加招聘的人员要实事求是,自觉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招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点击下载>>>点击查看
耿马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编制外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耿马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编制外疫情防控工作人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