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实施镇村干部“大储备”工作的实施意见》(惠市组通〔2021〕31号),提前培养村(居)民小组长“接班人”,强化村民小组长队伍建设,公开招聘第二批村民小组长储备人选。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二、招聘职位
为进一步加强村民小组长队伍建设,公开招聘9名村民小组长储备人选,具体职位见《博罗县石湾镇公开招聘第二批村民小组长储备人选职位表》(附件1)。
三、村民小组长储备人选工作职责
本次招聘的村民小组长储备人选原则上不进行全职管理,继续从事原有职业,定期参加村民小组干部会议,配合做好村民小组各项工作任务。
四、聘用期限
本次招聘的村民小组长储备人选聘用期自聘用之日起期限至2026年村小组换届完成止,到期后储备人选身份自动失效。
五、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报考:
(一)坚定听党话、跟党走,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关心群众,热心公益;工作积极认真,身体健康。
(二)年龄为50周岁及以下(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计算日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三)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招聘职位所在村民小组户籍。
(五)非现任村民小组长。
(六)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录用。
(七)符合村(居)民小组干部人选条件审查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一)政治不合格。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言论,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有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行的;确属弄虚作假、伪造手续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发展入党的;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存在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拉帮结派、团团伙伙问题,成为宗族或其它利益团体代言人的;作风不严不实,不担当,不作为,“四风”问题突出的;近5年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二)违背党纪和职务违法。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党纪党规相关规定受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违反刑法,被调查期间和曾受到拘役以上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调查期间和受到治安拘留处罚或者处罚完毕未满5年的;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受到处理或者处理完毕未满5年的。
(四)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不能参加选举的情形。
(五)工作能力不强,道德品行较差,违反村规民约,影响较坏,在党员、群众中威信不高的。
(六)与村小组党组织委员、村民小组其他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之间存在夫妻、父母子女、直系兄弟姐妹关系的。
(七)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列为村民小组长人选的其他情形。
六、加分事项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深化实施镇村干部“大储备”工作的实施意见》(惠市组通〔2021〕31号)文件精神,本次公开招聘村民小组长储备人选中,给予具有中共党员政治面貌的考生面试成绩加5分优惠待遇。
七、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组织面试、公示与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起至招聘程序结束止。
(二)接受报名
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7日止(工作日8:30-12:00,14:00-17:30)。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向我镇党建办(镇政府2楼东2008室)提出报名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报考人员需要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博罗县公开招聘村(居)民小组长储备人选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1寸彩照1张;
6.党组织关系不在本县的还需提供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其中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组织镇纪委、民政、信访、公安、农业、计生等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联审。
对资格审查不过关,或经查实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以及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情况不实的,发现后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组织面试
镇党委负责组织报考人员参加面试,面试题目内容主要围绕村小组干部日常实际工作,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考生凭个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面试地点、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五)公示与聘用
镇党委根据面试结果,报镇委镇政府审核批准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人选所在村、村民小组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登记手续。
(六)递补聘用
因公示期间发现影响聘用问题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等情况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职位面试成绩依次递补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用的递补人选进行公示。是否递补,由镇党委研究决定。
八、后续管理
村(居)民小组长储备人选按程序担任村(居)民小组长的,落实不低于500元/月工作补贴。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招聘公告由石湾镇委镇政府负责解释,未尽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联系电话:石湾镇党建办;0752-6912933
>>>点击查看附件
附件1:博罗县石湾镇公开招聘第二批村(居)小组长储备人选职位表.xlsx
附件2:博罗县公开招聘村(居)民小组长储备人选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