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泰安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体检通知

时间:2021-11-30 10:50:00   来源: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三支一扶# #2021年山东泰安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体检通知#】2021年山东泰安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体检通知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无忧考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招募体检工作的具体事宜,希望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无忧考网三支一扶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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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入闱体检范围的考生:

  根据《2021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和《2021年泰安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补充公告》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泰安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集合时间、地点

  体检工作定于2021年12月2日(星期四)进行。请参加体检人员于12月2日上午6:30前到泰山景区游客换乘中心停车场(泰安市泰山区望岳东路市政府东侧)集合。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体检须知

  1.未按本通知体检时间到达体检集合现场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本人签字的《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见附件1)、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以上材料缺一不可)进入体检集合地点。体检时,所携带的各类通讯工具须统一上交集中保管,若未按规定全部上交,按违规处理。

  3.体检前各位考生须下载打印《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不得改变表格格式,打印在一张A4纸上)手工填写,并签名。填写时要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写,不能有遗漏,故意隐瞒病史的不予招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招募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特别提醒:此表务必在体检当天随身携带至集合地点统一上交。

  4、面试资格审核时未提供同意报考介绍信的考生,务必在体检当天携带同意报考介绍信至集合地点上交。

  5.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在受检前应禁食8-12小时。全部项目检查结束后,统一安排早餐。

  6.女性体检者月经期间、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引领员和体检医生。

  7.体检时,要严格遵守体检工作纪律和规定,服从组织者管理,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体检期间,严禁家长陪同,若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8.考生必须按规定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9.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

  10.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前,体检实施机关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按规定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医疗机构应当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1.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广大考生须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体检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体检前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见附件1)。

  2、体检当日,考生经现场检测体温正常(未超过37.3℃)、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和本人体检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方可参加体检。持非绿码的考生应主动报告,告知旅居史、接触史和就诊史。

  3、具有以下特殊情形的考生,应于体检前主动报告,并遵守以下要求:

  (1)存在以下情形的考生,参加体检时须持有体检前14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1次为体检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场地体检:

  ①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者;

  ②体检前14天内有国内发生本土疫情的地级市和有扩散风险的毗邻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的;

  ③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

  ④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21天但不满28天者。

  (2)体检前14天内从发生本土疫情省份入鲁返鲁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入鲁后体检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备用隔离地点体检。

  (3)治愈出院满14天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体检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痰或咽拭子+粪便或肛拭子)均为阴性的,其中1次为体检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以在备用隔离地点体检。

  4、存在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1)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

  (2)体检前14天内有发生本土疫情地区旅居史的;

  (3)体检前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

  (4)体检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的,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5)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健康证明的。

  5、体检当天,若考生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体检的,安排在备用隔离地点体检。

  6、考生进入体检医院时,须接受体温测量、核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件。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

  7、考生参加体检时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538-6991256

  >>>点击查看附件

  附件1: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docx

  附件2:基本情况表.doc

  附件3:2021年泰安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入闱体检范围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