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财会主管岗位1名,财会岗位3名。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勤奋敬业、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4.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其他情形不宜报名参加的。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21日17:00。
报名材料:①《2021年潍坊综合保税区公开招聘部分岗位聘用职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打印后签字;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③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照电子版(JPG格式);④学历和学位证书;⑤相关资格证书、从事相关岗位工作年限等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文件扫描后,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zhbsqgkzp@163.com,邮件主题为:报名岗位+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件以发送时间为准,逾时不予受理。每人限报1个岗位。原件在通过履历业绩综合评价后进行现场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重点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履历业绩综合评价和资格复核
对应聘人员工作履历业绩进行综合分析评价,根据履历业绩综合评价情况,每个岗位原则上按1:10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核范围人员。达不到比例的,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进入资格复核人员比例。
资格复核分专业技能测试和现场材料复核。其中,专业技能测试,重点确认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履职专业能力;现场材料复核,重点核实确认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一致真实准确。
综合专业技能测试和现场材料复核情况,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比例的,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比例。
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了解面试对象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创新意识、语言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如同一个招聘职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面试成绩相同,则按资格复核情况确定考察对象。
1.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按有关要求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以及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程序与区人才发展集团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享受潍坊综合保税区聘用职员同等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定级定档,其中,财会主管岗考核合格后定为五级3档,财会岗考核合格后定为七级3档。
九、其他事宜
1.对自愿放弃、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等产生空缺的,根据工作需要和人选质量,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予以递补。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潍坊综合保税区管委会门户网站“最新公告”栏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3.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4.本次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8890736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休息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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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潍坊综合保税区公开招聘部分岗位聘用职员计划表
2.2021年潍坊综合保税区公开招聘部分岗位聘用职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