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范围
许昌市区域内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学校、医疗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可靠,品行端正,敬业进取;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4.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2日(含)以后出生);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2007年5月以后通过公开招录或公开招聘进入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
8.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具有5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3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日;
9.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所在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聘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本人档案造假,干部基本信息不实,未经组织认定或认定不准确,或对组织认定结果拒不签字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其他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情形。
三、选调计划
计划选调工作人员66名,全部为管理九级岗位。(具体选调岗位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许昌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7日—11月8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许昌市人力资源市场(许昌市竹林路创业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大厦二楼)
3.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②《许昌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3份(附件2)。③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2张。④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公开招聘聘用文件复印件。
4.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选调工作的全过程。无论何时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与选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5.注意事项
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与整个选调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与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各选调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岗位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需核减相应拟选调岗位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取消。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2021年11月9日到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422房间(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A座14楼)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逾期未选报岗位的视为自愿放弃。
五、考试
1.笔试
时间:2021年11月13日9:00至11:00。
笔试内容主要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
报考者于2021年11月12日9:00至17:00到许昌市人事考试中心1216房间(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A座12楼)领取笔试准考证。
2.面试
(1)领取《面试通知书》
根据笔试成绩,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零分、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进入面试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面试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逾期不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被取消面试资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选调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相等时,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的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本考场面试考生平均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现场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试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
六、体检和考察
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怀孕考生需提供结婚证和妊娠医学证明)。体检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考察结论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对考察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察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xuchang.gov.cn/)为本次选调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选调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因报考者未能及时关注网站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本次选调工作由许昌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特别提示: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提前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支付宝小程序“豫事办”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绿码;在现场报名、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并按要求出示健康绿码、行程码。
咨询电话:0374-2337026
监督、举报电话:0374-212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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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许昌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xlsx
2:许昌市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