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甘肃省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现将本报考点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确认网址
网址:yz.chsi.com.cn/wsqr/stu/,pc端、手机端均可登录。
二、确认时间
2021年10月30日08:00至2021年11月3日18:00。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日18:00。
建议考生不在确认后一天提交审核材料,以免审核不通过后没有充足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
三、操作流程
(一)登录确认系统
(二)查看并准备所需上传资料,开始网络确认
(三)依次查看报考点公告、考生书、个人信息确认
(四)上传彩色电子证件照
1.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头像电子证件照(蓝色或白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
2.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10M,宽高比例3:4;
3.正脸头像,人像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仰角应在±10度之内。眼睛所在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为图像高度的30%-50%之间。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巴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张照片的比例为不小于2/3;
4.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
5.照明光线均匀,脸部、鼻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6.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
7.请不要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8.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
9.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
(五)上传身份证照片
分正、反面两张上传,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
身份证遗失者可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代替,现役军人可用军官证或士官证代替。
(六)上传手持身份证照片
1.拍摄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头部和肩部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着装得体,建议在白色背景墙前成像;
2.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10M;
3.确保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完整、清晰可见(避免被手指等遮挡);
4.能如实地反映本人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
5.照明光线均匀,脸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6.请不要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7.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
(七)上传毕业证书照片
按要求上传毕业证书照片,毕业证书遗失者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八)上传报考点划分资料
酒泉、嘉峪关、东风、甘肃矿区户籍身份报名考生上传户口簿首页及个人单页;集体户口仅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非(酒泉、嘉峪关、东风、甘肃矿区)籍考生须上传(1)“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工作单位证明(注明本人身份信息、经办人姓名和联系电话);(3)由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三个月以上工资银行流水证明(单位对公账户发放,银行打印,加盖银行网点和单位公章)。
(九)上传学历认证资料
报名时学历未通过学信网校验者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十)上传退役大学生专项计划及其他相关资料
报考退役大学生专项计划须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现役军人须上传军官证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无军官证者上传单位出具的军籍证明;本科毕业后修改姓名考生上传户口簿内更名信息页面,变更身份证号考生上传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医院规培考生请上传规培协议;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十一)确认并提交网上确认审核
根据提示提交审核。
四、审核状态说明
一般情况下,考生提交材料24小时内确认系统会反馈审核结果(系统故障等特殊情况除外),请考生及时登录系统查询。一般包含以下四种情况。
“待审核”:表示提交确认申请尚未审核,请考生耐心等待。
“待补充材料”:表示提交材料中有不符合要求的,请考生根据提示修改网上确认材料。考生提交补充材料后,须再次登录研招网上信息确认系统查看再审核结论。
“审核通过”:表示材料上传完整正确,完成本次考试报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审核不通过”:表示未通过资格审核。
五、特别提醒
1.照片要按照要求上传,严禁对照片进行修图。上传时要确保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
2.提交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因提供虚假材料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补充材料者后果自负。
六、特殊事项处理
1.因受疫情影响,所有确认工作采取线上方式进行。
2.确认工作请在工作时段内联系办理。工作时间:10月30日至11月3日(8:30-12:00,14:30-18:00)。
3.凡是信息修改、校验码领取、审核不通过等情况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联系酒泉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教育考试科,联系电话:0937-2600218、260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