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在芦山县服务期满两年及以上,截至2021年8月31日在岗且服务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三支一扶”人员;在芦山县服务期满两年及以上,截至2021年7月30日在岗且服务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二、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共计7名,详情见附件。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具体条件
详情见附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务处分且在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7日-10月28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5办公室(芦阳街道友谊路8号)
2.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毕业证等报考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每年年度考核结果复印件1份、“三支一扶”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主管部门及服务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1份、近期1寸免冠照2张、《芦山县2021年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双面打印)到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地点报名。
3.资格审查
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进入后续招聘程序或聘用资格。
(二)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
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成绩、体检及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因公示有异议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本次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的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再约定试用期,从签订的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的监督。
咨询电话:
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5)6521513
监督电话:
中共芦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0835)6528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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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芦山县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2.《2021年芦山县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