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聘资格及条件
1、招聘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身体健康,能适应乡镇工作,服从工作安排;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有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2、特聘动物防疫专员需具备男40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女40岁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条件。主要从以下四类群体中招聘:
(1)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在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从业3年以上的兽医技术骨干;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
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4)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不得参加报考应聘。
二、特聘岗位职责
一是为县域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二是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
三是与乡村兽医、村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增强乡村兽医、村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际操作水平;
四是为县乡畜牧部门动物防疫等工作提供指定的专业服务。
五是县畜牧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本次特聘采取个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核、公示、签订服务协议等程序,全程由县纪委派驻县畜牧中心纪检组监督。
1.发布公告,在县政府网站和《说泌阳》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2日——2021年10月1日
地点:泌阳县畜牧技术服务中心四楼人事股
电话:0396-7922273
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实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凡符合条件、有意应聘者均可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以及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报名地点或提前下载填写报名表(见附表),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手续。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特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特聘资格。
3.面试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求职动机、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专业知识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研究公示:按照面试情况及体检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上报县政府审核,审核无异议后在县政府网站、县畜牧中心公示栏、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面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5.确定人选:公示结束后,确定聘用人员并通知如期到岗,由县畜牧中心与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签订服务协议,严格按照合同内容从事服务工作。
四、签订服务协议
公示无异议后,组织拟聘用人员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签订服务协议。特聘防疫专员服务期限按年度实施,实行一年一聘,每年的聘用工作根据上级有关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实施,对考核优秀的优先继续聘用、合格的继续续聘、不合格的解除服务协议。
五、聘用人员待遇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按每人每年3万元标准进行补助。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不列入我县公职人员管理,不享受公职人员各种福利待遇,录用后,统一购买工伤保险,费用由特聘防疫专员自理。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过程中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监督电话
16639660362
八、本公告由泌阳县畜牧技术服务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