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二)作风扎实,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三)具有博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3年以上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
挂职岗位和期限
挂职岗位一般为鹤壁市企事业单位副职,重点向产业集聚区、基层一线岗位倾斜,详见《鹤壁市2021年度挂职博士需求情况汇总表》(附件1)。挂职博士挂职时间一般为1年。挂职博士在挂职期内实行弹性工作制,原则上每月在鹤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每年在鹤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具体以协议合同约定为准。挂职期满后,原则上不再延长。如工作确有需要,可由派入单位和派出单位协商采取其他方式继续合作。挂职待遇
(一)挂职博士在挂职期内享受相应补贴,补贴采取基本补贴+绩效补贴的形式发放,基本补贴为每月2000元,挂职期满考核等次为优秀的给予一次性绩效补贴。(二)派入单位负责提供挂职博士的办公、住宿、就餐等基本条件。挂职博士因公差旅费、通讯费由派入单位负责报销,在事业单位挂职的,按照规定享受挂任职务相应待遇标准。挂职博士探亲往返交通费用在规定标准内凭票由派入单位据实报销(每月往返不超过4次,一往一返计1次)。挂职博士在我市从事科研成果转化的,派入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挂职博士一定奖励。
(三)挂职博士在挂职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我市住房、子女入学等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对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挂职博士,可申报参加市级以上各类优秀人才荣誉评选。
(四)挂职博士在我市挂职服务锻炼期间,不转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原单位各项待遇不变,是中共党员的,应按有关规定转移组织关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选派程序
(一)报名。请有意向的人才填写《鹤壁市挂职博士人选推荐表》(附件2)(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连同学历学位及业绩证明材料,于2021年9月3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鹤壁市人才办邮箱;纸质版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后,邮寄至鹤壁市人才办。(二)双向对接。市人才办会同用人单位(以下简称:“派入单位”)与相关高校、科研院所、高科技企业等高层次人才集聚单位(以下简称“派出单位”)联系沟通,商请挂职人选。人选对接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以组织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
(三)人选考察。市人才办会同派入单位对拟挂职人选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学历职称、工作能力及业绩、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等。
(四)确定人选。市人才办会同派入单位根据考察情况,提出使用意见,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下达任职文件。
(五)签订协议。派入单位与挂职博士签订挂职协议,明确工作职责、工作任务以及生活补贴或薪酬等相关内容。
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鹤壁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hebi.gov.cn)为本次信息发布官方网站,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咨询电话:0392—3316799
电子邮箱:hbrcb106@163.com
邮编:458030
联系地址:鹤壁市委第一综合楼504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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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度鹤壁市挂职博士需求情况汇总表.xls
2、鹤壁市挂职博士人选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