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鄂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中小学开学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8-23 14:41:00   来源:鄂州市教育局     [字体: ]
【#小升初# #湖北省鄂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中小学开学工作的通知#】©忧考网从鄂州市教育局了解到,湖北省鄂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中小学开学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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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教育局、葛店开发区社发局、临空经济区事务局,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各民办高中阶段学校:
  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指导意见,现就做好秋季开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执行教育部秋季学期学生返校“三条硬性标准”,统筹处理好疫情防控与开学工作的关系,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确保开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时间安排

  1.全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将于2021年9月1日(星期三)正式开学;开学时间如因疫情防控需要作出调整,另行通知。

  2.全市教师8月25日到校。

  3.小学、初中新生8月22-28日持《入学通知书》报名登记。

  4.全市中小学学生8月28日至8月31日分区域、分年级、错时、错峰报到。开学报到具体时段由各学校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三、重点工作

  (一)精细精准抓好疫情防控

  1.全面组织健康摸排。学校要准确掌握全体师生员工开学前14天的行程及身体健康状况,建立电子台账,做好开学前全体师生员工健康动态监测,严格落实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严格师生出行管理,非必要一律不离开鄂州。目前停留在市外低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尽快返回鄂州,并严格落实市区疫情防控要求;滞留在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推迟返校报到。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鄂州的师生员工按市区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核酸检测、隔离、居家14天健康监测等措施。开学时统一查验师生员工14天健康监测记录、健康码、接种等情况。

  2.落实家长对子女的健康管理责任。学生报到需由监护人完成健康申报及后方可进校。家长必须如实申报子女及共同生活人员的健康状况,对瞒报、谎报以及扰乱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正常秩序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相关学校要积极宣传12-17周岁人群疫苗接种的有关政策,引导家长支持符合疫苗接种条件的学生积极主动接种。

  3.提前做好应对。各区各校根据属地疫情风险等级和防控形势,统筹考虑线上教学资源,提前制定线下教学、线上线下混合教学、线上教学三类教学预案。

  4.制定开学方案。各学校按照“一校一案”原则,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和秋季开学工作方案,8月22日前,区属学校报各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市直学校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经区、市开学工作督导组督导达标后方可开学。

  (二)全面统筹做好开学准备

  1.维修改造到位。校园校舍维修改造工程要抓紧完工,验收合格后尽早投入使用。新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和设备,要确保环保达标。

  2.师资保障到位。8月底前,各地各校抓紧完成教师招聘、新教师和新任班主任岗前培训工作。

  3.教学准备到位。义务教育学校提前安排好课后服务,确保秋季学期实现学校全覆盖,努力做到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时间安排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同步。各初中安排好晚自习。提前制定秋季学期教学计划。保证教科书课前到书、人手一册。

  4.后勤保障到位。要对学校门窗、桌椅、运动器材、校园网络、多媒体设备等生活和教学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修,确保正常运行。

  5.防控措施到位。提前储备防疫物资,配备足够的洗手设施,确保防疫物资专物专用。校园实行封闭管理,高度重视临时学校隔离点的设置,确保紧急情况下能正常使用。遇到发热等疑似情况要开通绿色通道,快速联动处置排除。

  6.应急演练到位。开学前,加强对师生员工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重点对返校入学、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组织应急演练。

  7.环境消杀到位。学生返校前,组织人员对校园环境进行大清理,要对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消杀,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做好校园内封闭场所的通风换气工作。

  8.规范收费到位。各学校要严格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严禁超标准、超范围、自立名目等违规收费,切实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三)周密部署校园安全工作

  1.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开学前,各地各校要认真对照中小学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重点对“三个100%”落实情况,校园围墙、校舍、食品卫生、饮水、校车、消防、燃气、水电设施、实验室等重点领域,校园周边各类重点人员,农村教学点等薄弱环节,组织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2.守好学校安全门。各地各校要主动对接,落实好学校高峰执勤警力,切实维护校园及周边秩序;落实好“五个一律”要求,严格执行外来人员入校核验程序;落实好学校保安、值班领导、护校队、志愿者等校门值守安排和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四)规范有序组织教育教学

  1.认真组织“开学第一课”。学校要将新冠疫情防控知识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开学第一课”。提前规划线上线下开学典礼,注重用好伟大建党精神、抗疫精神等宝贵教育资源,培养学生爱党爱国情怀。

  2.加强教学常规管理。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足、开齐、开好每门课程,做好学期教学各项安排,扎实开展集体备课、提前备课,坚持“零起点”教学。

  3.落实“双减”工作要求。抓好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持续推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校外培训机构未经批准不得恢复线下培训。

  4.抓实家校协同育人。各地各校开学前以线上线下形式发布《致新生家长的一封信》,精心安排新生入学第一课教学内容,助力新生迈好入学第一步。以合适方式向全体家长公布“开学家长早知道”提醒清单。

  5.抓细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开展心理筛查,及时了解掌握学生心理状况,有针对性开展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和学习生活指导。开学后,通过心理讲座、主题班会、家长会、微信平台、黑板报等形式,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四、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教育行政主要负责人、各学校校长为疫情防控及开学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学校、年级、班级、家长协同联动,精准高效的防控工作网络,坚决守牢“校园无疫情”的底线。

  (二)强化履责担当。各地各校要统筹安排、周密部署,迅速组织人员对标责任分工,细化落实措施,列出工作清单,按9月1日正式开学倒排完成时限,逐项逐条抓落实,确保开学各项工作如期平稳顺利进行。

  (三)强化检查督导。各学校要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学校各项条件符合开学要求。各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要组织开学工作专项督查组开展督导检查,要求检查对象全覆盖、督导内容全覆盖、问题整改无盲区。市教育局将开展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有关情况予以通报,对不落实秋季开学工作要求导致不良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鄂州市中小学、幼儿园2021年秋季开学自评申报表

  2.鄂州市中小学、幼儿园2021年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