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方式
采取直接面试形式。
二、应聘条件
(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诚实守信,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
(二)学历、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以下:中国语言文学类、工商管理类、新闻传播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其他条件:有一定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基础,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办公软件操作;工作性质特殊,有时须值夜班。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有违法犯罪记录,以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招聘到机关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如:违反综治、计划生育等政策法规的人员、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等)。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
2021年8月16日-8月20日,上午8:50-12:00,下午14:50-17:3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填写的《中共河源市委宣传部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可在公告网站下载)及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2.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地点
河源市源城区沿江中路19号市委市政府大院1号楼二楼213室(市委宣传部办公室)。
(四)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经审核,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
(五)报名咨询电话
0762-3333235(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听)。
四、考试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合格的,发放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直接面试形式进行,由市委宣传部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聘用人员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政审对象,政审应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个人征信报告、计生证明、无犯罪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政审合格的,应聘者到我市三甲医院做入职前体检。根据政审、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六、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按市财政有关临聘工作人员的规定执行。试用期工资为市财政确定临聘人员工资额的80%。
七、未尽事宜,由中共河源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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