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行政审批局招聘区聘人员公告

时间:2021-08-16 11:13:00   来源: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求职招聘# #2021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行政审批局招聘区聘人员公告#】2021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行政审批局招聘区聘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方式为在线报名。起止时间:2021年8月16日10:00—2021年8月20日16:00。®无忧考网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流程,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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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4个岗位共计5人,具体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要求

  见附件

  注:专业分类参照《江西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自愿从事该岗位工作;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相关体检要求;

  6.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日,30周岁及以下(即1991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

  7.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2.曾违法犯罪以及曾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4.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5.曾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且仍未处理到位的。

  6.违反过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7.其他原因不适宜报考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聘用的办法,按在线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在线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

  1.报名方式为在线报名。起止时间:2021年8月16日10:00—2021年8月20日16:00。

  2.报名步骤

  (1)报考人员登录南昌人才招聘网(www.ncrczpw.com),点击“红谷滩区行政审批局公开招聘区聘工作人员公告”,通过“报名入口”注册、报名。

  (2)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6个月以内)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40kb以下),资格证明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报考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电话请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3)报名成功人员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用,报名考试费为50元/人(弃考者报名费不予退回),缴费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当日16:30。

  (4)网上报名通过且缴费成功人员为终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请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结果。

  (5)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8月25日10:00—8月28日8:00,根据疫情防控,如需要更改时间,则另行通知。    

  拟招聘计划人数与终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以上的岗位则进行笔试环节。比例不足时,该岗位终报名人员则免笔试全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资审合格后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进入面试环节,但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考场平均以上且符合本文件面试有关规定才予进入后续环节。

  后续事项请关注南昌人才招聘网(www.ncrczpw.com)、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公众号(微信号:ncrc78)。

  (二)笔试

  1.时间及地址: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

  (1)文字综合岗(岗位代码104)

  笔试科目:《行政能力测试》加公文写作,题型为客观题加主观题,主观题占70%;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长150分钟。笔试主要考核应试人员综合基础知识、分析、判断能力、知识储备水平等。

  (2)其他岗位

  笔试科目:《行政能力测试》加公文写作,题型为客观题加主观题,主观题占30%;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长150分钟。笔试主要考核应试人员综合基础知识、分析、判断能力、知识储备水平等。

  笔试环节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审查人选,进入后续环节,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

  后续事项请关注南昌人才招聘网(www.ncrczpw.com)、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公众号(微信号:ncrc78)。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人员应聘资格。

  1.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2.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

  (3)2002年后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查询下载);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5)本人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需提供:一是社保机构的社保缴费证明(参保单位为本人的工作单位),二是加盖工作单位(企业)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21年8月1日,证明材料上需有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年限、任职岗位、单位(企业)公章等;

  (6)报名填表时注明的其他相关材料等。

  对资格审查中因资格不符所产生的人员空缺,从该岗位所有未入围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遇分数并列的,可同时递补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通过者,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进入后续环节。

  (四)面试

  1.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主要考核应试者的人岗匹配度、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急应变的能力。

  3.终成绩:

  终成绩=笔试成绩 ×50%+面试成绩 ×50%。

  未笔试仅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终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根据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拟体检人选。末位成绩相同者,依次按面试成绩分数高者、学历高者、工作年限长者顺序依次确定体检人员,进入后续环节。

  (五)体检

  1.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2.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工作实际需要,体检缺项者视为自动放弃。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在指定机构进行,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3.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者上一级别的另一医疗机构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考察及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其违法违纪情况等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南昌人才招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查属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资审、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从入围面试考生中,按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面试成绩分数高者、学历高者、工作年限长者确定递补人员。其它情况一律不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考察及公示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初次聘用期为三年。考核不合格者当即解聘。

  三、薪资待遇

  年薪约11万元(含五险个人部分),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享受红谷滩区区聘人员福利。

  四、其他事项

  1、凡进入面试未被聘用的报考者,将作为后备人员进入人才储备库(保留6个月),工作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按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递补,并在通过相应流程(体检等)后予以聘用。

  2、参加应聘人员均是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均应承担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期间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隐瞒接触史和旅居史、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在进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地点时,须佩戴口罩进入,扫描健康码(昌通码,建议考生提前申领)并接受体温测量,如健康码扫码为黄码或红码且不能提供近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戴口罩的、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以上的,禁止进入,并直接劝离。

  4、凡现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或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人员;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的出院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境外来昌人员、密切接触者及考前14天内相关病例复阳人员;考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动态调整)旅居史的人员;考前48小时及面试期间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的人员,经疫情防控组的专家评估后认定不适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均不得参加。

  5.本次招聘不举办任何考前培训班,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

  五、联系电话

  1.咨询电话

  0791-86691206(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0791-83822732(南昌市红谷滩区行政审批局)

  2. 监督电话

  0791--83835983(区人社局)

  0791--83839451(区纪委监委)

  (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9:00—12: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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