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厦门秋季中学转学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8-09 16:16:00   来源:厦门市教育局     [字体: ]
【#中考# #2021年福建厦门秋季中学转学工作的通知#】©无忧考网从厦门市教育局了解到,2021年福建厦门秋季中学转学工作的通知已发布,为方便考生了解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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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中学: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基〔2016〕44号)要求,结合各区中学布局、班生额容量和初中招生办法等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1年秋季中学转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中转学工作

  (一)思明湖里片区

  初中阶段户口迁入本市思明湖里区申请转学的外地学生,应根据《2021年秋季思明、湖里片区初中接收转学生地段安排》(附件),向接收学校提出申请。符合“两一致”(即学生与父亲(母亲)户口一致,房产与户口所在地一致)的,按照户口所在地所属地段和相应的学校、年级申请转学,经教育部门审核批准后办理转学手续;不符合“两一致”的,由户口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厦门一中、双十中学、厦门六中、外国语学校等四所学校岛内初中部不接收转学生。

  (二)集美海沧同安翔安片区

  1.市直属校初中接收外地转学生超过相应年级学额的,由所在地的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其中:厦门一中海沧校区、外国语学校集美校区、同安一中轮山校区、双十中学翔安校区的初中部不接收转学生;集美中学、同安一中滨海校区、翔安一中、科技中学翔安校区的初中部不接收区内转学生,如有学位余额应接收市外转学生后方可接收跨区转学生。

  2.区属学校的转学工作按所在地的区教育局有关要求实施。

  二、高中转学工作

  高中阶段因家庭居住地由外省、市、县迁入我市,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确需转学的学生,按照同级互转原则,由学生或家长自行联系与原就读校同级的接收学校。申请转学的学生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测试,以测试成绩确定能否转学,成绩达不到普通中学入学要求的可转职业类学校。

  对于跨省转入的原外省户籍高中阶段学生,高考报名条件以福建省教育厅通知为准。

  三、咨询服务

  思明区教育局咨询电话2684509,2684510;

  湖里区教育局咨询电话3372670,5722668;

  集美区教育局咨询电话6682707;

  海沧区教育局咨询电话6589197;

  同安区教育局咨询电话7022535;

  翔安区教育局咨询电话7082636;

  市教育局咨询电话2135593。

  附件:2021年秋季思明、湖里片区初中接收转学生地段安排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