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统计局,市级各单位:
根据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统考办字〔2021〕1号)和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1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
2021年全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由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与省人事考试院共同组织实施。市统计局负责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具体考务工作。省人事考试院通过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技术支持。
二、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21年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为10月17日(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0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三、考试大纲和教材征订
2021年统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已在国家统计局官方主页“网上办事”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公布。
四、报考条件
根据《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6号)规定,参加统计专业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遵照以下执行: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四)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五)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统计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统计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六)报名参加统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经济、会计、审计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七)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八)报考中、高级的相关专业工作年限其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五、告知承诺制报考有关规定
2021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除个别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包括虚假承诺)行为尚在诚信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外,其他所有相关报考人员均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或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
(一)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人员,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需进行网上公示,市统计局按不低于50%的比例做好考后报考资格复核抽查工作。
(二)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人员(指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和“撤回承诺”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市统计局进行现场报考资格核查,提交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三)一旦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或“撤回承诺”,系统将无法再次提供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的机会,报考人员务必不要随意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和“撤回承诺”。同时,在填报信息时还要认真细致,以免误操作。
(四)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环节(如报名期间、打印准考证、考试、阅卷、注册或职称评定等环节),若发现有不实承诺的,将作出取消当次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全部成绩,以及已取得的资格证书无效等处理。
六、网上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在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上应尽早完成个人信息注册或信息更新,并于8月2日至8月13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考试,具体报考流程参见附件1。已报名同时完成缴费的考生可于10月11日至16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七、成绩公布与考后报考资格复核
(一)在考试结束两个月后,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合格标准和考试成绩。
(二)考试成绩公布后,省统计考办联合省人事考试院将对已合格考生进行不少于10天的网上公示。
(三)市统计局负责对不采取告知承诺制的合格考生进行全员考后报考资格现场复核;对采取告知承诺制的合格考生,通过考试后台管理系统按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考后报考资格抽查复核。现场复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所需提交资料另行通知。考生逾期不到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
八、考务费缴纳
报考初、中级考试的人员在报名完成后,须在规定时间内(8月2日至8月13日)尽快完成考试费用的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考试报名流程全部完成。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1)考务费收取标准:按浙价费〔2000〕131号文件规定执行,初、中级每科35元*2科=70元。在考生缴费数据上报人事考试中心后,属虚假承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2)缴费注意事项:报名缴费统一到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平台缴款。报考人员须详细填写缴款人信息,内容应包含考生本人姓名及工作单位全称两项内容。手机号码应填写正确,以便核实联系。
(3)考务费缴费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考务费缴费操作手册》。
缴费业务咨询电话:0570-3082507。
衢州市统计局
2021年7月22日
附件:(点击查看)
1.2021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流程
2.考务费缴费操作手册
3.从事统计工作年限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