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浙江台州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1-08-04 15:22:00   来源:台州市统计局     [字体: ]
【#统计师考试# #关于做好2021年浙江台州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无忧考网从台州市统计局了解到,关于做好2021年浙江台州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已公布,详细内容如下:


1.png


  各县(市、区)统计局,台州湾新区统计局,市直和驻台省部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1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统考办〔2021〕3号)和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21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定为10月17日(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0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二、考试大纲


  2021年统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已在国家统计局官方主页“网上办事”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公布。


  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编写组根据今年新修订的考试大纲,全面修订了《统计业务知识》和《统计相关知识》两本考试用书。为方便参考人员从正规渠道购买新正版教材,各县(市、区)统计局可汇总统计后报台州市统计局统一向浙江省统计教育发展中心集中提前征订考试用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根据《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6号)规定,参加统计专业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遵照以下执行: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四)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五)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统计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统计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六)报名参加统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经济、会计、审计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七)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八)报考中、高级的相关专业工作年限其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四、告知制报考有关规定


  2021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制。除个别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包括虚假)行为尚在诚信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外,其他所有相关报考人员均可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报名或选择“不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报名。


  (一)采用告知制方式的报考人员,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需进行网上公示,且各县(市、区)统计局要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考后报考资格核查。如网上资料不够清晰或不够完整的考生按各属地统计局的要求,须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核查。


  (二)不采用告知制方式的报考人员(指选择“不采用告知制方式”和“撤回”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须按属地统计部门考试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考资格核查,提交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三)一旦选择“不采用告知制方式”报考或“撤回”,系统将无法再次提供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考的机会,提醒报考人员务必不要随意选择“不采用告知制方式”和“撤回”。同时,在填报信息时还要认真细致,以免误操作。


  (四)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环节(如报名期间、打印准考证、考试、阅卷、注册或职称评定等环节),若发现有不实的,将作出取消当次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全部成绩,以及已取得的资格证书无效等处理。


  五、网上报考及其注意事项


  (一)2021年浙江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台州湾新区管委会、市直单位和驻台省部属单位的报考人员请报名至椒江区统计局),考前初审,考后复核的方式。报考人员在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上应尽早完成个人信息注册或信息更新,并于8月2日至8月13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考试,具体报考流程参见附件2。已报名考生可于10月11日至16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二)网上报考注意事项


  1.2002年以前获得的大专以上学历、2008年以前获得的学士以上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若无法在线核验的,须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图片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对应的报考流程。


  2.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无法在线核验的,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查明情况处理。


  3.由于个人身份和学历信息提交在线核验,且需经24小时后才能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报名,提醒各位报考人员要尽早报名,预留足够的时间。


  4.报名期间,若发现报考信息有误,在未点击“确认”前,报考人员可点击“信息维护”自行进行修改。在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后则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处理。


  5.当网上交费状态为“已缴费”即为报考成功,在试卷预订后或属虚假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6.如属报考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选错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报名点)、未交费或错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按规定不能在浙江报考等原因,影响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资格核查、证书制发与使用的,由报考人员自负责任。考生原则上只能在本人居住地或工作地报考(即:网上所选“报名点”必须是工作所在地或居住地)。


  7.中国人事考试网注册及报名流程可参考相关指引视频(http://zg.cpta.com.cn/examfront/bmlc.jsp);常见问题可参看相关网页(http://zg.cpta.com.cn/examfront/qa.jsp);省人事考试院报考技术咨询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5。


  (三)各县(市、区)统计局在网上报名开始后的8月6日、8月11日、8月13日分别将当地2021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信息汇总后上报台州市统计局,见附件3,市统计局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后台管理系统对全市报名人员的信息进行确认和管理。


  六、成绩公布与考后报考资格复核


  (一)在考试结束两个月后,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合格标准和考试成绩。


  (二)考试成绩公布后,省统计考办联合省人事考试院将对已合格考生进行不少于10天的网上公示。


  (三)各县(市、区)统计局要对不采取告知制的合格考生进行全员考后报考资格现场复核工作;对采取告知制的合格考生,通过考试后台管理系统按不低于50%的比例做好考后报考资格复核抽查工作。如考生网上资料不够清晰或不够完整等问题确需进行现场审核的人员,各县(市、区)统计局要及时联系,安排好相关现场审核的时间、地点及所需提交资料,并于2021年12月28日下午下班前将复核结果报送台州市统计局。考生逾期不到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


  (四)在省人社厅印发考试合格人员文件后,相关考生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下载打印本人成绩合格的电子证书;在人社部下发证书后,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申请成绩合格纸质证书邮寄服务。


  七、其他事项


  (一)请各县(市、区)统计局、台州湾新区统计局尽快通知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尽力为应考人员报考提供便利。同时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各地应试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并配合做好各项防疫工作,相关要求须在考试通知中说明。


  (二)考务费收取标准按浙价费〔2000〕131号文件规定执行,初、中级35元/科,两科70元。


  根据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统考办字〔2016〕1号)的规定,上交的考务费初级按每人每科15元(两科30元),中级按每人每科13元(两科26元)标准,上交省统计局的部分费用由各县(市、区)统计局在报名结束后,于9月底前统一上交台州市统计局基本户(汇款时请务必在用途栏内注明“统计职称考务费”)。


  附件:(点击查看


  1.2021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辅导材料(征订单)


  2.2021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流程


  3.2021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信息汇总表


  4.从事统计工作年限证明


台州市统计局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