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请查看《昌江区2021年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幼儿教师职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1、已取得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2、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能在2021年8月底前取得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城市岗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为: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含7月1日),农村岗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为: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含7月1日)。
(五)身体条件符合《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实行)。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1年7月6日在昌江区政府网、昌江区教育网、“昌江教体”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5日9:00-16:00(中午不休息)。
2、报名地点:昌江区实验学校。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本人凭《昌江区2021年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不能委托代人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带有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2021年暑期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如尚未取得毕业证,需提供如期取得毕业证书(样式见附件3)或由就读学校出具毕业证正在办理的证明,证明有效时间为资格审查当天及以前。
(4)已取得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能在2021年8月底前取得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如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样式见附件4)。
(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经审查后,原件退回,复印件和证明留存。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待定(见笔试公告)。
2、笔试地点:待定(见笔试公告)。
3、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一科,笔试满分为100分。
5、考生应考注意事项。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答题所用的草稿纸由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6、违纪处理规定。考生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7、公布笔试成绩及确认入闱面试名单。笔试后公布笔试成绩,然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昌江区政府网、昌江区教育网公布、“昌江教体”公众号发布。
(四)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和才艺展示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说课和才艺展示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面试方案》另行制定。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昌江区政府网、昌江区教育网、“昌江教体”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采取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的方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后一名出现笔试、面试成绩并列,则增加录用计划。
体检的项目、标准,按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实行)标准和规程执行。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
考核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拟聘人员要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考核:
1、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现实表现证明。全面了解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的情况。
2、县级卫健部门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
考试成绩、体检等有关情况在昌江区政府网、昌江区教育网公布、“昌江教体”公众号发布。
(七)公示
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资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在昌江区政府网、昌江区教育网、“昌江教体”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八)签订合同
公示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工资、“五险一金”等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合同期限为3年。用人单位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三年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合同,有一年不合格的,劳动合同终止。
四、工资待遇
合同制幼儿教师工资、福利等待遇参照昌江区中心幼儿园公办教师工资、福利等待遇执行。
五、纪律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3、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4、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考试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的处理。
5、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招聘考试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招聘工作。
咨询电话:0798-8337023
昌江区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股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昌江区2021年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招聘岗位表
附件2:昌江区2021年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招聘报名表
附件3:如期取得毕业证书
附件4:如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昌江区教育体育局
昌江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中共昌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昌江区财政局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