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条件
全县4个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99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详见附件(2021年西平县卫健体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方式
县卫健体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领导下,按照《招聘规程》,结合岗位特点,采取笔试和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西平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及未满服务期限的“特招医学生”、“特岗全科医生”、“369人才工程”、订单定向生、“三支一扶”大学生、特岗教师等;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及咨询
招聘信息于2021年7月7日统一在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zhumadian.gov.cn)、驻马店人才信息网站(http://www.zmdrc.net/)、西平县人才信息网同时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相关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设置咨询电话两个(县人社局0396-2751712、县卫健体委0396-2756258),解释和答复招聘方面有关问题。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申请、查询初审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4个环节;每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一)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21年7月15日9:00至2021年7月17日18:00期间,登录http://qzpta7.chinasyks.org.cn/cn_hnzmdxipingrs/index.html#/index,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报名时需上传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有关证件电子照片。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本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
(二)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后,可于提交报名申请2小时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三)网上缴费。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21年7月15日12:00至2021年7月18日11: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步骤缴纳考务费(报考者须准备银行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金额)。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考务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2021年西平县卫健体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报名表》一式2份。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7月22日上午10:00至7月24日上午8:00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缴费、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相关功能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3.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报名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岗位,须相应核减拟招聘岗位,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六、考试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试者参加考试前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应试者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新情况,此次考试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
(一)笔试(总分100分)
1.笔试科目。
医学类岗位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80分、公共基础知识20分;
其他岗位笔试内容:职业能力测验50分、公共基础知识5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2021年7月24日上午8:30--10:30。
参加考试时,应试者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3.加分政策。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规定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参加县级、乡镇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10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河南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河南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符合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于7月20日—7月21日工作时间持相关材料,到县卫健体委人事股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加分人员情况于笔试前在本次招聘指定网站予以公示。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⑵本人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⑶本人退伍证原件、复印件。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⑸报名表。
4.笔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5.成绩查询。根据工作进度,笔试成绩将适时在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zhumadian.gov.cn)、驻马店人才信息网(http://www.zmdrc.net)公布,请广大考生注意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二)技能操作
技能操作满分为100分。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技能操作人员(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技能操作),具体技能操作细则另行发布。
技能操作前对进入技能操作人员进行资格确认和资格复审。进入技能操作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及学位证、有相关资格(业绩)要求岗位的相应资格证(业绩证明材料)、未就业人员的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网上打印的《2021年西平县卫健体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进行资格确认。
技能操作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本次招聘网站公布。
经资格确认合格者,核发通知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技能操作资格。逾期不进行资格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确认时,如出现资格确认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参加技能操作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通知单参加技能操作。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技能操作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组织现有的应聘人员进行,应聘人员的技能操作成绩应达到其所在考官组使用同一题本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技能操作要求全程录像。整场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并及时在本次报名网站公布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只进行笔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
进行技能操作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技能操作×40%。·
七、体检、考察
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以医学基础知识或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果仍然相同,以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为准。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阶段如出现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性递补体检、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简章,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健体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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