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 #山东:2021年滨州市政府委托高等院校培养师范生有关事项公告#】®无忧考网从滨州市人民政府了解到,2021年滨州市政府委托高等院校培养师范生有关事项公告已经发布,为方便考生了解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报考滨州市政府委托高等院校培养师范生并参加面试的学生需具备如下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品德好、学业水平高的山东省内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生需参加2021年夏季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且成绩不低于我省普通类一段线、体育类考生不低于体育类一段线、艺术类考生不低于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
(二)具备夏季高考报考条件和认定教师资格身体条件。
(三)本人承诺进入委托培养高校学成毕业被聘用后,服从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安排和管理,履约任教服务期不少于6年。
二、报名推荐
(一)网上报名(6月23日上午8:00—6月25日下午17:00)。
高中学校做好市政府委托高等院校培养师范生政策宣传工作,动员指导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自愿报考。
报名学生在规定报名时间段内登录滨州市委托培养师范生报考平台(http://qzpta6.chinasyks.org.cn/cn_binzhoujy/index.html#/index)完成注册,并登录报名后,在报考平台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滨州市委托培养师范生申请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完成信息确认和个人承诺签字确认。
(二)推荐审核(6月23日上午9:00—6月26日下午17:00)。
已注册报名,并完成信息确认、个人承诺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高中学校(学籍所在学校)的推荐审核工作。高中学校组织班主任、级部主任、教务主任、校长等对提出申请的学生在校期间的操行表现进行评价,从品德修养、性格品行、行为习惯、基本情况等方面进行推荐审核,形成评价及推荐意见,填写在《滨州市委托培养师范生申请表》的相应栏目中,并签字、盖章。根据考生高中学籍所在地不同,分别要求如下:
1.滨州市生源考生:高中学籍为滨州市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要主动到毕业高中学校(学籍所在校)提交报考申请表。所在高中学校按要求完成《滨州市委托培养师范生申请表》评价、推荐、审核等填报工作的基础上,于6月26日17:00前在滨州市委托培养师范生报考平台上对本校学生“是否通过推荐”进行操作,并告知学生审核结果。通过推荐的学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2.非滨州市生源考生。高中学籍不在滨州市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要主动到毕业高中学校(学籍所在校)提交报考申请表。所在高中学校按要求完成《滨州市委托培养师范生申请表》评价、推荐、审核等填报工作后,由考生本人于6月26日17:00前将完成评价、推荐、审核并签字盖章的《滨州市委托培养师范生申请表》扫描上传至报考平台(扫描为JPG或JPEG格式的图片,大小在100KB以下),考生可在6月26日19:00前登录平台查询审核结果。
(三)打印准考证(6月27日上午8:00—6月28日上午8:00)。
6月下旬省招生考试院公布高考成绩后,高考成绩不低于我省普通类一段线、体育类考生不低于体育类一段线、艺术类考生不低于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且通过学校推荐审核的学生均需从报考平台上打印面试准考证。学校审核通过,但高考成绩达不到要求的,不需打印准考证参加面试,后续也不能填报滨州市委培师范生提前批志愿。
三、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为6月28日,考生需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和发布的面试通知准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参加面试。面试通知及安排在滨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侧重考核学生成长为一名中小学教师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发展潜力。面试结论为“通过”或“不通过”。面试结果在滨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三)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辖区进入面试的学生(滨城区负责对市直高中进入面试的学生)和报考我市委托培养计划的外地市学生进行面试。
报名考生请随时关注报考平台上的推荐审核结果和滨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binzhou.gov.cn/)上的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四、其他事项
(一)招生录取。市政府委托高等院校培养师范生实行提前批次录取。通过面试并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在相关高校及专业范围内自主填报志愿,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其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进行投档,由培养学校择优录取。
(二)联合培养。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积极协同培养高校制定协同培养方案,加强对委托培养师范生专业能力的培养,强化师德养成教育,提高实践教学能力。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接收委托培养学生在我市教育实践工作,为委托培养师范生提供优质教育实践基地(校),选派优秀教师进行指导。
委托培养师范生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经市教育局同意并签署协议的可保留委托培养身份至完成研究生学业。
(三)就业上岗。市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的要求,综合考虑委托培养师范生在校期间的品德、学业及能力等表现,组织用人单位与委托培养师范生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确保符合入职条件的委托培养师范生均有编有岗。被聘用的委托培养师范生服务期限不少于6年。对公办幼儿园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县市区,在人员控制总量内安排学前教育专业委托培养师范生教师岗位。委托培养师范生就业上岗实施方案另行制定发布。
(四)取消委托培养资格的情形。委托培养师范生修读年限为4年,未经滨州市教育局批准不能按时毕业的取消委托培养资格。委托培养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因触犯刑律或违反校纪被开除学籍,或者自动放弃所在学校学籍,或者在四年修读年限内未按时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计划、未达到培养方案要求,而无法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除特殊原因办理休学无法正常毕业等情形以外,毕业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后未按时到我市报到,或未到我市需求岗位范围内任教的,取消其委托培养资格,不再安排就业。
附件:
附件1:报考咨询电话.docx
附件2:2021年滨州市委培师范生招生计划.docx
滨州市教育局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