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记时间:2021年6月2至4日(9:00—12:00,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市教育局一楼大厅(临桂新区致远路2号)。联系电话:2820036。
三、申请就读市区初中的对象及所需材料(均不可参加多校划片招生和分流招生公办初中的网上报名)
㈠非市区学籍的四城区户籍市民子女报读四城区公办初中所需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⑴学生户口簿。
⑵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如户主非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出生证)。
2.合法稳定的住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持有以下任意一项即可:
⑴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⑵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持有的购房合同(须附①购房发票②完税凭证),交房日期须在今年8月31日前。
⑶无房户提供租房合同(须附①无房证明②房屋租赁合同③出租人的房产证复印件或用地许可证等复印件④房屋租赁完税凭证或租房备案证明)。
3.学生及毕业小学相关信息:学生学籍号(19位代码)、毕业小学在全国学籍系统上的学校标识码(10位代码)。
㈡非市区学籍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四城区公办初中所需材料(临桂区户籍、学籍小学毕业生可参照本项要求办理就读申请)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⑴学生户口簿。
⑵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如户主非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出生证)。
2.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持有在四城区范围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其首次领取《居住证》时间应满1年(截止日期按2021年8月31日计),不存在逾期未签注现象,且在有效期内。
3.合法稳定的住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四城区范围内持有合法稳定居住场所的证明,持有以下任意一项即可:
⑴房屋所有权证。
⑵不动产权证书。
⑶购房合同(须附①购房发票②完税凭证)。
⑷房屋租赁合同(须附①出租人的房产证复印件或用地许可证等复印件②房屋租赁完税凭证或租房备案证明)。商业用途场所不得作为合法住所。
4.合法稳定的职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四城区范围内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证明材料,持有以下任意一项即可:
⑴工商营业执照(须附年审证明材料)。
⑵纳税证明。
⑶务工合同。
上述居住证、住所证明、职业证明的持有人(签订人)需一致且为申请就读学生的法定监护人,签发(订)时间应满1年(截止日期按2021年8月31日计),且在有效期内。
5.学生及毕业小学相关信息:学生学籍号(19位代码)、毕业小学在全国学籍系统上的学校标识码(10位代码)。
㈢非市区学籍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网上报读市直属民办初中所需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⑴学生户口簿。
⑵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如户主非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出生证)。
2.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持有在市区范围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3.学生及毕业小学相关信息:学生学籍号(19位代码)、毕业小学在全国学籍系统上的学校标识码(10位代码)。
㈣非市区学籍的临桂区户籍市民子女网上报读市直属民办初中所需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⑴学生户口簿。
⑵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如户主非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出生证)。
2.学生及毕业小学相关信息:学生学籍号(19位代码)、毕业小学在全国学籍系统上的学校标识码(10位代码)。
备注一:“市区学籍”指秀峰、叠彩、象山、七星小学学籍。
备注二:“四城区公办初中”不含分流和多校划片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