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5-25 17:19:00   来源:贵阳市教育局     [字体: ]

【#小升初# #2021年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无忧考网从贵阳市教育局了解到,2021年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已经发布,为方便考生了解情况,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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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1.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 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201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要按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暂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2021年7月1日以前向乡镇(街道办事处)、区教育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暂缓入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2.坚持适龄儿童少年按序入学。严格执行省、市入学规定,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免试就近入学,对户籍迁入与居住地一致并迁入一年(2021年8月31日前)以上的适龄儿童少年优先就近安排到公办中、小学就读;其次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报名人数,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人户分离”(寄搭户、集体户、“零门槛”)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3.依法落实控辍保学责任。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建立和完善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区、乡、村、校四本工作台账,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双线”管理和“七长”负责制,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对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根据《省人民政府督导室省教育厅关于巩固拓宽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黔教发﹝2021﹞10号)的要求,各校要按照“一个都不能少”的要求,科学 运用《贵州省教育厅劝返复学工作指南二十条》《关于进一步做好劝返复学学生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切实做好辍学学生的劝返复学和已复学学生的稳定就读工作,保持控辍保学政策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确保辍学学生动态清零。

  二、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招生规定

  1.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执行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计划管理,区教育局根据核准的学校办学规模、综合考虑办学条件、标准班额、师资水平、生源情况等因素合理核定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并于2021年5月25日及时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计划详见附件3)。

  2.坚持公办学校划片入学。依据学校分布、辖区内适龄儿童数、学校办学规模、上下学交通状况等,结合区域教育布局调整、新建及改扩建小区、人口变化等因素,按照就近或相对就近原则,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科学划定公办学校招生入学范围(详见附件4、附件5)。

  3.实施民办学校统筹招生。落实公民办学校实施同步招生,民办学校招生实行全市统筹,报名对象为具有我市户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我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每名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可选择填报1所民办学校,参与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未被填报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按照公办学校的招生原则进行招生。民办学校在招收学生时,不得挑选学生。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学生可以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初中部招生名额多余小学部直升人数的,多余学位要按民办学校招生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和初中,全部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在报名学生中产生,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由学校根据家长意愿直接录取报名学生,原则上学校不得录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电脑随机派位由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公证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实时公布。电脑随机派位结束后,被录取学生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和指定渠道缴纳学费,完成录取锁定。

  4.落实免试入学原则。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公民办学校。任何学校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5.实行随机编班方式。全区公、民办学校合理均衡配备师资,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实行编班。严格按照规定控制班额,一年级班额原则控制在45人以内,七年级班额原则控制在50人以内,所有班额不得突破55人。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

  三、保证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

  1.保障随迁子女入学。严格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坚持“两为主”原则,制定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进一步简化流程和证明要求,有固定住所、有稳定职业的随迁子女按照居住证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的原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脱贫家庭随迁子女 优先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原则上采取由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到民办学校就读(入学条件详见附件6、附件7)。

  2.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积极推进融合教育,按照分类安置的原则,“一生一案”做好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保障。对于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可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于需要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采用送教上门、远程教育等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3.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性优惠规定,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退)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省级优才卡子女、“贵阳市人才服务绿卡”(不包括F类)持有人子女、归国华侨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等,严格操作程序,落实教育优待政策,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入学。

  四、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保障措施

  1.加大招生入学统筹管理。我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在市招委会和市教育局统筹领导下组织实施,严格按市招委会和市教育局规定时间节点实施招生工作,义务教育招生网上登记的时间、对象、流程、所需资料等按《贵阳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网上登记入学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2.加强招生入学工作宣传。区教育局组织辖区内幼儿园和小学,对“幼升小”“小升初”毕业班的家长网上登记入学工作进行宣传培训,确保在园、在校学生按规定时限完成网上登记工作。动员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网格参与宣传工作,保证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知晓网上登记信息,及时让孩子接受义务教育。各幼儿园、小学、乡镇(街道办事处)要设立网上登记便民服务点,为有需要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提供网上指导和帮助。

  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小广播、电子显示屏、微信、微博等形式向社会、家长、学生广泛宣传省、市、区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相关政策,对招生工作政策、片区划分、入学登记时间、地点及所需手续等政策内容提前向社会公布,促进招生工作的公平、透明入学政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规范招生入学注册工作

  公办学校根据招生工作时间安排,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规范办理好入学注册工作。

  “小升初”:家长携带《贵阳市义务教育证书》、《居民户口薄》及现场《审核表》到拟分配初中报名注册;

  “幼升小”:家长携带《居民户口薄》、《预防接种证》及现场《审核表》到拟分配小学报名注册。另外,学位在白云一小、白云一小一分校(俊发城)、白云一小二分校(米兰春天)、白云九小一分校(伊顿)、白云十小一分校(恒大城)、白云十一小(未来城)、白云十五小(云城尚品)、白云十六小(南湖)、白云十中(未来城)等九所学校服务范围的城市居民户口的学生,家长还须携带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

  五、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1.严格落实“十个严禁”纪律。各校要在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执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纪律,严禁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限制条件。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工作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学校进行虚假招生宣传。

  2.依法依规严厉查处非法办学行为。严格落实教育部《禁止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若干规定》,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代替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严禁学校设立“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招收中国国籍学生或面向中国国籍学生开设境外课程和使用境外教材;严禁民办学校在师资配置和实施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教育教学时区别对待政府通过协议、约定、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录取的学生。

  3.建立教育与相关部门会商协调机制。平稳招生、平安入学、阳光招生,第一时间回应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不实信息,2021年将义务教育入学的网招工作纳入教育本年度学校目标考核指标体系。

  4.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透明。区教育局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个人的来访、信件投诉,对投诉举报的违规问题或情况,及时依法调查、处理,杜绝一切不正当的招生行为(咨询电话:0851—84607159 举报电话:0851—88307901)。

  5.学校结合实际制定本校的招生、分班实施方案。明确校长为第一责任人,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招生,严禁跨片区招生,对不符合规定招收的新生,不予审核全国中小学学籍;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如有违规现象发生,则视其情节和影响程度给予通报批评,后果由第一责任人承担。

  附件:

附件1 白云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x


附件2 白云区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docx


附件3 白云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备案表.xls


附件4 白云区2021年公办学校“幼升小”划片招生范围.docx


附件5 白云区2021年公办学校“小升初”划片招生范围.docx


附件6 白云区2021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施细则.docx


附件7 白云区2021年“小升初”随迁子女入学办理指南.docx


附件8 白云区2021年公办中小学划片招生一览表.xls


附件9 白云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咨询、网上登记便民利民服务点.doc

  白云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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