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是一所财政部、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法、工、文、理、艺术等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财经学府。
办学以来,学校秉承“信敏廉毅”的校训和“敬业乐群、臻于至善”的大学精神,形成了培养具有“信敏廉毅”素质的创新创业型人才的办学特色。学校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法德治校,形成了在红土地上培育创新创业型人才的办学模式,走出了在欠发达地区办人民满意高校的路子,正努力朝着“基础厚实、特色鲜明、人民满意、国际知名的高水平财经大学”的发展目标,实现“百年”江财梦迈进。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备注:1.国(境)外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以上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3.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4.报名人员请注意区分学硕、专硕代码,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5.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未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者,不予聘用。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5月21日17时。
(二)报名方式:凡有意应聘者,请将相关材料发送至联系邮箱(见下方联系方式部分)进行报名。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所应聘的岗位(如:应聘专职辅导员1岗位+某某大学+某某硕士+某某专业)。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填写《江西财经大学2021年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亲笔签名,提供扫描件1份。
2.个人简历(须在简历中明确政治面貌、年龄、性别、专业、高学历学位及获得时间情况、档案存放地、应届生身份情况等涉及岗位招聘需求的基本信息)1份。
3.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1份。
4.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各1份;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硕士证书扫描件各1份,或2021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1份。
5.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应取得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符合所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如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
(四)报名相关要求
1.每名应聘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若重复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2.报考人员应按指定要求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材料(与岗位条件无关的材料请不要上传)。
四、资格审查及考核
(一)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学校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照报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视为不合格,取消其报考资格。
2.资格复审:学校将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需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试、聘用过程,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核
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主要考察辅导员所具备的相关知识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等。
依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认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成绩相同时,则一并晋级面试)。按照总成绩高低排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达3:1的,所有报名考生均参加笔试和面试。
(三)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考核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含),考生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不予聘用。
(四)笔试、面试、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另行发布。各环节成绩在本校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要求身心健康,费用自理。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入围人员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三)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六、聘用、待遇
(一)经考核、体检和考察确定的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二)聘用的辅导员统一纳入编制备案制管理。
(三)聘用的辅导员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在辅导员岗位上的连续工作年限不得少于8年。
七、其他事项
(一)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考生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递补。
(二)疫情防控状态下的招聘考核工作要求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三)后续所有通知公告都将在江西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链接见下方联系方式)上公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查询。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91-83816614(人事处)、83816071(学工部)
联系邮箱:jxcdrczp@163.com
联系人:胡老师、徐老师
江西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
http://rsc.jxufe.cn/news-list-rencaizhaopin.html
通信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昌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东大街169号
邮编:330013
附件>>>点击查看
江西财经大学2021年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组织部人事处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