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丹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4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7名高层次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为35周岁及以下(1985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卫生专业中级、副高、正高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分别放宽到40周岁(1980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1975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50周岁(1970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专业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8.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本次招聘,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的人员(特指开除)不得应聘。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请不要报名应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公告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dypxzx.com)上公布7个工作日后,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试程序,岗位一旦开考即停止报名,未开考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1年11月30日。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并在公告发布网站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
应聘人员根据公布的招聘岗位,可直接到相应招聘单位人事科(办公室)或相应人才招聘会现场报名(招聘单位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也可根据招聘公告公布的招录单位相应电子邮箱,采用直接投递《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的方式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如有满足条件人员应聘,即可根据需要组织考试,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2.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3.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考试方式及组织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将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应聘人员资格复审和考试的时间和地点,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考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一)资格复审
1.报考人员需携带《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到招聘单位指定地点提交应聘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单位根据公告的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可以参加考试,并现场发放准考证。
2.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3)毕业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学位证书、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导师签名或提供毕业答辩论文)、学历认证备案表(学信网打印)、英语等级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材料和所修课程目录。
(5)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供《书》(附件3);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采用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成绩当场公布。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人员不得参加体检。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三)报考人员需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
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www.dypxzx.com)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监督。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丹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被聘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布后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2021年12月31日前无法提供公告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在2021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要求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六、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0511-86860908 监督电话:0511-86926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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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岗位表.xlsx
2021年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报名表.doc
2021年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长期公开招聘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