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津县卫生系统新进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新卫发〔2013〕38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医共体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要求: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德才兼备。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应聘岗位的工作。
(二)健康状况: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并具有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证明。
(三)岗位对象: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应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的岗位,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1.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和紧缺专业特需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2.学历要求: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3.资质要求: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将招聘岗位、数量、学历及其它条件公布在健康新津及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2.报名时间: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5月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3.报名地点: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办公区二楼人事科(成都市新津区惠安路114号)
4.现场报名审核:
应聘人员需根据招聘条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个人简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张一寸照片到我院人事科进行登记报名。每人仅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
应聘人员凭健康码,接受流行病学问询和测量体温正常后进入笔试地点,要求全程配戴口罩,人员之间保持间隔1米。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笔试内容:岗位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21年5月11日上午9:00
笔试地点: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门诊大楼三楼大会议室
2.面试
面试时间:2021年5月11日下午14:30
面试地点: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门诊大楼三楼小会议室
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者进入面试,面试考官由招聘领导小组及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相关专业专家组成。
(四)试岗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1:1比例依次确定试岗对象。试岗时间一周。试岗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实际操作、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试岗结束后,由职能部门或医共体成员单位参考用人科室意见后,形成书面考核结论材料上报人事科。试岗不合格人员不予进入下一个环节,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四、体检
试岗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五、聘用及公示
经考试考核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正式与医共体成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资福利待遇。
六、纪律和监督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全程参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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