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院发展需求,长兴县人民医院医共体集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8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和职业素养;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临床岗位的执业注册范围需与岗位要求一致;
5.年龄要求:临床岗位一般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5月10日以后出生,中级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1975年5月10日以后出生);其他岗位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6.岗位、名额、学历及其他条件见附表。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和操作、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0日-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长兴县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12号楼101室);联系电话:0572-6267516。
现场报名需提交报名表一份(网上自行下载)、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交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医院短信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3.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应聘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和操作考核对象。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通知发出后出现自动放弃情况,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采用100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再按各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如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并列,另加测试题。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按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科统一组织考察。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征求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5.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对象,并通过长兴县人事人才网向社会公示7天。
6.聘用及相关待遇
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待遇按集团成员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三、纪律与监督
(1)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长兴县健康局人事科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2-6024358。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人民医院医共体集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2-6267516
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256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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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1年长兴县人民医院医共体集团编外招聘计划表.doc
2. 2021年长兴县人民医院医共体集团应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