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进高校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和《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进高校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汕头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汕头市皮肤性病防治院因工作需要,拟于5月14日到长沙市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汕头市皮肤性病防治院(汕头市皮肤医院)创建于1951年,为粤东地区历史长、规模大、实力强的皮肤性病专科医院,是汕头市卫生健康局直属财政核补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有较好的传承和口碑。医院是以皮肤病、性病防治为主的二级专科医院、广东省百家文明医院、全国麻风防治先进单位,承担汕头市性病、麻风病防治工作任务,为汕头市各区县提供性病、麻风病防治技术支持。医院被定为广东省性病、艾滋病防治监测哨点单位;皮肤科是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中医皮肤科是广东省“十二五”中医重点专科;检验科为广东省三级性病实验室、“广东省规范化性病实验室”(省级、市级中心);美容科是“皮肤医疗美容示范基地”以及广东省和汕头市的“巾帼文明示范岗”。
我院易地扩建项目位于汕头市中山东路与韶山路交界处东北侧,项目计划总投资21047.00万元,占地面积2000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361平方米,总床位数将达到216张,预计2021年年底前可以投入使用。
二、招聘对象
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硕士,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5年5月14日以后出生)。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进高校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福利待遇、培养管理措施
按照《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进高校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公告在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和汕头市皮肤性病防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方式:专场招聘会现场报名。
2、招聘专场、时间、地点:
汕头市企事业单位进高校(长沙市)专场招聘会。
时间:5月14日9:00-16:00;
地点: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主校区饮食文化城三楼立言厅。
3、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入校前14天内身体健康状况良好,不得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潜在感染者接触史;境外、港澳地区和目前在疫情高风险、中风险地区的,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等症状的应聘人员不得来校应聘;应聘人员须佩戴口罩入校,配合体温检测和出示湖南健康码;若出现咳嗽、乏力、鼻塞、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时,请及时向学校报备,并立即进入指定隔离区域等待校医进一步安排。
4、资格初审:汕头市皮肤性病防治院负责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反馈审核结果,对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面试。
5、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填写《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相片)和组织实施招聘的单位要求填写的相关材料;
(2)本人有效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原件校验后退回);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包含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原件校验后退回);
(4)尚未毕业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等材料及相关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等材料及相关书(提供复印件,原件校验后退回);
(5)其它资格材料。
6、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属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于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属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2)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在报名填写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如实填写。
应聘人员应按《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所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均可报考。
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专业大类”的(即附件3《专业参考目录》中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专业大类”所含“学科”(即代码为4位数)或“具体专业”(即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例如,某一岗位的专业要求为“经济学(A02)”,那么该类所含的学科“理论经济学(A0201)”或具体专业“西方经济学(A020104)”等,均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所含“具体专业”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例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职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应聘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应聘人员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以相近专业报考的,须按要求提供相近专业佐证材料。
(三)招聘方式
采取现场直接面试的方式。面试全程录像或录音。
面试方法和测评要素:专业技能测评、实际操作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测试,主要对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
面试时间:2021年5月14日当天完成。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直接面试工作由汕头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汕头市皮肤性病防治院按有关规定实施。
(四)灵活方式分配招聘名额
公布各招聘岗位每场招聘专场的招聘人数,根据单位需要,结合现场报名实际情况,经市人才办批准,可增加本场次招聘名额。
(五)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结束时,向考生公布,并于面试结束次日依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合格人选、体检人选在汕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发布招聘公告的和汕头市皮肤性病防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入围体检人选一经公布不再递补。
(六)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汕头市皮肤性病防治院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及地点等有关事宜在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及汕头市皮肤性病防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在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及汕头市皮肤性病防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考察工作由汕头市皮肤性病防治院成立考察组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守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工作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八)拟聘人选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和市皮肤性病防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由汕头市皮肤性病防治院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供的邮箱和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正常使用,并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应聘,未按时参加者,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二)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三)引进对象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服务年限未满自行离职的承担违约责任,退回住房补助和生活补贴;经协商在汕头市内流动的,可不退回住房补助和生活补贴。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协调,汕头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监督。
(五)政策咨询电话
联系部门:汕头市皮肤性病防治院人秘办,联系电话:0754-88526453
监督部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0754-88179804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754-8854797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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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汕头市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表.doc
2.2021年汕头市企事业单位进高校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表.xls
3.2021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