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范围与对象
全国范围内(南京市除外)符合公开选调条件的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编制内教师。
二、选调岗位与名额
高中(高职)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各3名。
具体岗位信息详见《2021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公开选调优秀教师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根据公开选调岗位的报名情况,对部分学校学科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无人报名的,经公开选调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采取调整公开选调岗位名额的办法。
本次公开选调相关信息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江宁人社服务平台(http://jnhrss.net/)公开发布。
三、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教学能力强,教学业绩佳;
4.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须符合学科要求,从教以来获得过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省级特级教师和省辖市层次学科不受此项限制);
5.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具有3年及以上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近3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6.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1)具有县(市、区)级及以上“学科教学带头人”称号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省级特级教师、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省辖市层次学科,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身心健康,能胜任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8.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和“不合格”情况的;
(2)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被审查调查人员;
(3)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未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的;
(4)约定服务期限未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四、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接受现场报名(节假日和双休日除外),报名有效期截止至2021年6月15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材料报名等方式。凡符合公开选调条件的人员,须于2021年6月15日16︰00前(节假日、双休日除外),由本人到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南京市江宁区小龙湾路1号)121室进行现场报名。逾期未报,不予受理。
3.提交材料:报名人员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或江宁人社服务平台(http://jnhrss.net/)下载和填写《2021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公开选调优秀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于现场报名前将《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335242385@qq.com,邮件请以“姓名+应聘岗位名称”格式标明。
现场报名时须提交纸质《报名表》、本人2018年度至2020年度考核结果原件及其复印件、现工作单位出具的2020年本人工作表现、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2016年以来的各类获奖与表彰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省级特级教师或省辖市层次学科或县(市、区)级及以上“学科教学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等专业发展称号的原件及其复印件。相关原件核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合法性与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与学术不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评与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江宁区教育局对现场报名人员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由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江宁区教育局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综合考评环节。
(三)综合考评
综合考评采取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评分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江宁区教育局成立综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开选调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备案后的综合考评方案组织实施。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检查综合考评工作。综合考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1.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评分。由江宁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对报名人员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进行评分。分值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发布。
2.面试。面试采取答辩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分值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3.总成绩计算。总成绩=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评分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考评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发布。
报名和综合考评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组织体检
综合考评结束后,在考评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照公开选调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江宁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体检人员须在体检前向江宁区教育局人事科(120办公室)提交本人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选调的证明,不能按时提交本人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选调证明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公开选调。
(五)外调考察
外调考察由江宁区委编办、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江宁区教育局等部门联合组成外调考察工作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外调考察,核实有关情况。
(六)审核报批
根据外调考察工作组意见,由江宁区教育局与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报送江宁区委审批。
(七)办理调动手续及聘用
拟调入人员按江宁区教育局和江宁区人社局有关通知要求,须经调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调出地编制管理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人事关系接转及聘用等手续。
拟调入人员档案如有不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或公开招聘等人事管理相关规定的,视为不合格,取消选调资格。
五、相关说明
拟调入人员由江宁区教育局依据应聘人员综合考评成绩和学校用人需求进行适岗安排,享受区内在编教师同等待遇。
根据《关于印发〈全区教育系统引进培养优秀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本次公开选调的省级特级教师、省辖市层次学科享受江宁区引进人才安家费补贴,补贴标准详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angning.gov.cn/jnqrmzf/201810/t20181022_587714.html)。
根据《南京市教育系统获得特殊荣誉称号教师政府专项奖励考核办法》《关于江宁区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培养津贴的发放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江苏省特级教师享受南京市政府专项奖励、江宁区教育人才培养津贴,省辖市层次学科享受江宁区教育人才培养津贴。
江宁区外的县(市、区)级的“学科教学带头人”与“优秀青年教师”等专业发展称号获得者,经江宁区教育局重新认定后,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江宁区教育人才培养津贴。
六、选调咨询与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025-52181813、025-52284690。
2.监督电话:
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2168726;
南京市江宁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25-52283751。
本公告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江宁人社服务平台发布,由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点击查看
2021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公开选调优秀教师岗位信息表.doc
2021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公开选调优秀教师报名表.docx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