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上半年直属学校直接考核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等。对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作为同等学历对待。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一般岗位要求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5月6日以后出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5月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即1975年5月6日以后出生)。
3、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所获专业和毕业学校名称及资格证书等应分别与拟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栏符合,不符者请勿报考。
5、我市在编在岗中小学校(中职)教师报考者,须征得服务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处于试用期内或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至5月14日工作日时间。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免收报名费。
3.报名办法:
网络报名:报名人员登录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下载《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上半年直属学校直接考核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将《报名信息表》电子版发送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见《岗位表》)。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1.资格初审。网络报考人员请于报名后一周内登录本人邮箱查询并电话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选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复审。网络报考人员在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三)考核。招聘单位按照确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考核,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根据考核情况,由招聘单位择优确定拟聘人选,报主管部门审核。拟聘人选可以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额,也可以不招聘。考核的时间、方式和内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四)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招录职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是否递补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考核情况报经市人社部门同意后研究确定。
(五)公示。考核、体检合格者按规定程序报经审批后在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1.经考核、体检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确认。
(1)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2021届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职称(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2.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3.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通过直接考核招聘方式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从本人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应聘单位工作达到相关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及以上,方可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有特殊服务期约定的按特殊服务期约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攀枝花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六、特别提示
1.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视疫情发展,如遇国家或本市出台相关政策,本次招聘工作将适时予以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在攀西人才网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攀枝花市纪委:12388
攀枝花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12-3348330
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0812-3332281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岗位表》
附件>>>点击查看
幼儿园直接考核招聘条件一览表.xls
报名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