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中国中医科学院医学实验中心是由科技部、财政部、中编办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成立的公益性中医药科研共享平台。
我中心主要任务是针对中医药科研与产业发展的前沿和重大问题,建立以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和高端科学技术手段为基础的中医药实验技术支撑体系和共享平台。现已构建了包括分子生物学、形态学、机能、物质分析检测、微透析、细胞、免疫、骨与关节疾病实验室及四诊信息研究室在内的较为系统的中医药实验技术研究平台。本中心按照中国中医科学院科技体制改革与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战略目标,重点建立以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和前沿科学技术手段为主的中医药实验技术支撑体系,为我院以及行业提供中医药现代实验技术共享平台;开展适用于中医药科学研究的实验新方法的探索,为中医药科技创新提供方法学支撑;并以现代科学技术为主要手段,开展依托于重大项目的中医药科学研究,促进中医药科技创新和发展。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沟通能力,热爱中医卫生事业;
(五)身心健康,胜任岗位要求;
(六)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脱产学习统招统分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出国留学人员),须在校期间未缴纳过社保可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七)年龄要求:本科生为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2021年度高校毕业生需求信息表》(附件1)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2021年应届毕业生请填写《医学实验中心应聘登记表》(附件2),不能更改格式并发送到邮箱zxbgs@merc.ac.cn,请按“职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学校+学历”的格式命名邮件标题。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6日。
(二)资格审查。我单位将按照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所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均进入笔试。
若拟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及面试。
(一)笔试时间为5月上旬,笔试内容为专业能力测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设定笔试成绩60分为面试准入分数线。若出现某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比例时,笔试成绩达到准入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面试。
(二)面试时间为5月上旬、面试内容为综合性考试。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
(三)笔试及面试相关信息、笔试、面试人员名单将于考试前在中国中医科学院医学实验中心网(http://www.merc.ac.cn)和中国中医科学院医学实验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六、体检、考察
各岗位分别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拟于6月上旬由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采取查阅档案、个人谈话等多种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或经考察不宜聘用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可从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信息将在我单位网站公示。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我单位网站(http://www.merc.ac.cn)和“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以及我单位有关政策执行,不提供住宿。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上述时间节点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八、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的原则,单位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各项纪律规定,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10-64089566。
(三)从资格审查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者应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者本人的,后果自负。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10-64089568
邮箱:zxbgs@merc.ac.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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