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无不良从业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热爱教育、保育工作,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5.幼儿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有2年以上幼儿园工作经验(工作证明)。
6.保育员:年龄40周岁以内(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并持有保育员资格证书;有2年以上幼儿园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工作证明)。
二、报名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9日—4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星期日休息)。
2.报名地点:盐都区张庄街道办事处组织办305室(振兴路与康庄大道交界处)。
3.联系方式:张鸿0515-88726029、13851074200;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2021年张庄街道中心幼儿园公开招聘报名表》;
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原始学历和高学历)、教师资格证、保育员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⑤个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背面写上姓名)。
2.每位应聘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4.资格复审。考试前,张庄街道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5.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电话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面试通知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实施办法
(一)幼儿教师,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
1.笔试。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报考岗位综合知识的掌握程度。笔试不设开考比例,不指定辅导用书,满分100分,设立合格分数线60分。
2.面试。总分为100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笔试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各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达不到此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由微型课、答辩和技能测试三部分组成,其中微型课30分、答辩10分、技能测试60分。面试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说课内容为学前教育相对应的相关教材,技能测试内容为绘画、弹唱和舞蹈。
(二)保育员,总成绩=人岗相适度评价+面试*80%。
1.人岗相适度评价(总分20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按报名人员实际提供的材料,根据人岗相适度对报名人员的政治面貌、学历、工作经历、工作能力、职称、执业资格、荣誉等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按计划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达不到此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由自我介绍、讲故事和现场答辩三部分组成,其中自我介绍20分、讲故事50分、现场答辩30分。面试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现场答辩内容为保育员在园一日活动流程、保育技能操作常识、班级突发事件处理等。
四、体检、考察
1.以人岗相适度评价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总成绩为依据(幼儿教师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育员总成绩=人岗相适度评价成绩+面试成绩*80%),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当总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面试成绩均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另行通知)。
2.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街道集体组织,体检合格人员进入组织考察程序。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过程中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张庄街道中心幼儿园从事幼儿教师、保育工作。聘用人员月工资、五险一金等待遇参照张庄街道幼儿园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正常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张庄街道纪委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5—88725238、88861669。
附件>>>点击查看
2021年盐都区张庄街道中心幼儿园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盐城市盐都区张庄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