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公开招聘工作的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开展2021年度高学历、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分为:博士研究生岗位、高层次人才岗位和应届博士研究生岗位。具体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2021年度高学历、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博士研究生岗位:具有博士学历和相应博士学位人才,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外省市人才同时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规定的其他条件。
2.高层次人才岗位:具有高级职称人才,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外省市人才同时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规定的其他条件。
3.应届博士研究生岗位:应届博士毕业究生(含毕业2年内离校未就业的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或符合招聘条件的2019、2020、2021年毕业的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博士毕业生。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正常履职;
3.热爱卫生健康事业,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扎实的本专业理论知识,就业观念端正,服从分配;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应学位(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学内容要与岗位需求相一致,且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6.报考医师岗位人员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具备考取执业医师资格条件,同时须符合相应岗位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要求。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6.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信息发布及工作程序
1.招聘信息发布及时间
我单位于2021年4月16日在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sjk.tj.gov.cn)、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及我单位网站(www.tj-fch.com)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
2.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下午5:00止。期间招满即止,相关信息随时在我单位网站发布。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请投递至专用邮箱,邮箱地址为yzxbszp@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岗位名称+姓名”。报名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3)所需提交的材料:
①《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高学历、高层次人才应聘登记表》(附件2);
②个人简历(含业绩证明材料,包括论文、科研成果及获奖)(PDF版);
③应届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电子版(PDF版),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及学位证书电子版(PDF版);
④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身份证扫描件(PDF版,正反面在一页);
⑥其它需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详见招聘计划中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
考核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我单位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告知审查结果,经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单位组织的考核。
4.考核
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5.体检
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我单位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可采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我单位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7.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我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在公告发布网站对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公示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我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并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有关事项说明
1.我单位限定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原因不能在限定时限内完成相关聘用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将不予聘用。如遇特殊情况,经我单位研究后,可适当延长完成相关聘用手续期限。
2.对在报名、审核、体检、证书审验、公示及聘用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各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聘用资格。因此出现的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空缺,按照成绩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3.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防疫政策要求,如遇突发情况,需对上述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将在公告发布网址发布调整信息,并通过短信方式将相关安排发送至考生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4.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4号
5.相关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人事处 毕老师 022-23626131
咨询时间:工作日时间8:00-17:00
监督电话:天津市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022-23337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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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高学历、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计划表.xlsx
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高学历、高层次人才应聘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