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公开招聘工作的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开展 2021 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确保招聘工作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具体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天津市环湖医院 2021 年度公开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聘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其他具体条件详见《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天津市环湖医院 2021 年度公开招聘计划表》:
1.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含毕业 2 年内离校未就业的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或符合招聘条件的 2019、2020、2021 年毕业的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
2.2021、2020、2019 年毕业,能够经人事或教育部门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毕业生。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的人员,1981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外省市引进人员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正常履职;
3.热爱卫生健康事业,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扎实的本专业理论知识,就业观念端正,服从分配;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应学位(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学内容要与岗位需求相一致,且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6.各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6.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信息发布及工作程序
(一) 博士研究生岗位:
1.招聘信息发布及时间
2021 年 4 月 16 日,在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sjk.tj.gov.cn)、天津卫生人才网站(www.tjwsrc.com) 及我单位网站(www.tnsi.org)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招聘计划有效期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
2.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 2021年10月31日下午5:00止。期间招满即止,相关信息随时在我单位网站发布。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①网上报名:请投递至专用邮箱,邮箱地址为 huanhuzhaopin@126.com。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应聘单位名称-应聘岗位-博士-姓名”。报名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②现场报名:我单位人事部门。
(3)所需提交的材料:
①个人简历电子版(PDF 版);
②应届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电子版(PDF 版),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及学位证书电子版(PDF 版);
③身份证扫描件(PDF 版,正反面在一页);
④其它需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详见招聘计划中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
在考核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我单位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告知审查结果,经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单位组织的考核。
4.考核
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或简化招聘程序进行招聘。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为 100 分,低于 60 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5.体检
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体检人数 1:1 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我单位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考察考察
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可采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我单位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7.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我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对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工作,公示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我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并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我单位限定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相关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原因不能在限定时限内完成相关聘用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将不予聘用。如遇特殊情况,经我单位研究后,可适当延长完成相关聘用手续期限。
对在报名、审核、体检、证书审验、公示及聘用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各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聘用资格,因此出现的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空缺,按照成绩性确定递补人员。
(二)硕士研究生岗位:
1.招聘信息发布及时间
2021 年 4 月 16 日,在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sjk.tj.gov.cn)、天津卫生人才网站(www.tjwsrc.com)及我单位网站(www.tnsi.org)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同时在天津卫生人才网发布报考指南、报考流程等信息。
2.报名方式、相关时间及有关事项我单位委托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网上报名、笔试命题及考务工作的组织实施。
考试报名、缴费、笔试准考证打印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网站:天津卫生人才网,网址:www.tjwsrc.com。
报名时间:2021 年 4 月 23 日上午 9:00 时至 4 月 27 日下午 5:00 时止。
缴费时间:2021 年 4 月 23 日上午 9:00 时至 4 月 28 日下午 5:00 时止。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00 至 5 月 23 日上午 9:00 时止。
笔试时间:2021 年 5 月 23 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1 年 6 月 7 日登陆天津卫生人才网查询。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网站,须以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进行报名系统注册。注册成功后,按照报名系统要求正确、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择招聘岗位。在提交报名信息 24 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缴费者,将视为放弃考试。报名信息提交后,将不允许再做任何修改。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 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相应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相应岗位的招聘,对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费,改报时间:2021 年 4 月 30 日 9:00-11:30。
3.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成绩各占总成绩的 50%。招聘岗位为卫生专技岗。
(1)笔试笔试为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卫生专业知识考试两个科目。
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 100 分,占总成绩的 20%,卫生专业知识考试满分为 100 分,占总成绩的 30%。
笔试成绩=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0%+卫生专业知识考试*30%。
考生必须参加规定笔试考试科目的考试,出现缺考,即视为放弃考试,无资格进入面试及聘用程序。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面试
面试前,我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我单位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告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需携带的审查材料,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得参加面试。面试工作参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人选 1:3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所设定的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导致出现岗位空缺的,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面试工作由我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者沟通能力、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外语水平、举止仪表和团队精神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能力。面试及格线为 60 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满分为 100 分,占总成绩的 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4.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体检人数 1:1 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我单位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递补人员。
5.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可采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我单位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递补人员。
6.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我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在公告发布网站对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工作,公示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我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并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我单位限定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相关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原因不能在限定时限内完成相关聘用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将不予聘用。如遇特殊情况,经我单位研究后,可适当延长完成相关聘用手续期限。
对在报名、审核、体检、证书审验、公示及聘用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各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聘用资格,因此出现的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空缺,按照成绩性确定递补人员。
五、有关事项说明
1.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防疫政策要求,如遇突发情况,需对上述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将在公告发布网址发布调整信息,并通过短信方式将相关安排发送至考生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2.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5 号)予以处理。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4.单位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吉兆路 6 号
5.相关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人事部门)电话:022-59065616
联系人:阎老师 马老师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2:00-4:30
监督电话:天津市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022-23337653
考务、网站咨询电话: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人才服务部 022-58077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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