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湖南长沙宁乡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139人】

时间:2021-04-13 09:35:00   来源:宁乡人才网     [字体: ]
【#教师招聘# #2021湖南长沙宁乡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139人】#】2021湖南长沙宁乡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139人,报名时间:2021年4月21日9:00至4月24日17:00。©无忧考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经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宁乡市教育系统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39名。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用人单位岗位竞聘后确定,若对应岗位职数无空缺,则高职低聘。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有志于为宁乡教育事业做贡献。

  3、年龄要求:

  28周岁以下(1992年4月1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2日以后出生)。

  在宁乡市内公办中小学学校、市职业中专、公办幼儿园任教累计2年及以上(4个及以上完整学期学科教学经历,任教时间计算至2021年7月31日,毕业前实习经历不予认定。),且2021年春季开学以来一直在宁乡市内全日制(含公办和民办)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学科教学岗位任教的编外教师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2日以后出生)。

  4、普通话等级证要求: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报考语文学科的,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二)学历及教师资格证要求

  1、高中(中职)教师岗位: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对应学位,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对应或相近。

  (2)具有高中(中职)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且所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初中教师岗位: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对应学位,其中英语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对应或相近。

  (2)具有初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且所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3、小学教师岗位: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对应学位,其中英语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对应或相近。

  (2)具有小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且所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其中报考小学科学岗位教师资格证可放宽为物理、化学、生物或地理学科。

  4、幼儿园教师岗位:

  (1)报考D01幼儿园1岗位的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对应学位,且所学专业为学前(含幼儿)教育或音乐(或舞蹈)专业。报考D02幼儿园2岗位的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音乐(或舞蹈)教师资格证。

  5、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对应学位,且所学专业为特殊教育专业。

  (2)具有小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

  (三)其他说明

  1、具体要求见《岗位计划及要求表》(附表1),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表3)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宁乡市教育局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2、国家一级运动员、省队运动员报考体育岗位只需达到相应学段学历要求及对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对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证学科不作要求。

  3、2021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可暂凭《毕业生推荐表》(需有院校推荐意见及盖章)和《大学课程成绩单》(需教务处盖章)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4、取得外国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审查。

  5、符合《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教师函[2020]5号文件规定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教师资格证原件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

  (四)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存在法律政策和上级文件规定的违反师德师风、职业道德被查处的人员。

  5、法律、政策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记入宁乡市考试诚信库和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7、违反计划生育人员。

  8、我市教育系统有正式编制的教师。

  四、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共计139名,其中高中(含中职)教师39人,初中及小学教师93人,幼儿园教师6人,特殊教育1人。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要求详见附表1。

  五、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考核试教—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六、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宁乡人才”、“宁乡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宁乡人才网”等同时发布。

  七、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手机端:扫描或长按识别“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附公告后),关注“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号,点击“才服务”--“考试报名”,使用微信小程序报名。

  计算机端:登录宁乡人才网(http://www.nxxhr.com)网站报名,报考人员在“宁乡人才网”首页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进行报名:

  (1)填写报名表,要求真实准确规范填写。

  (2)上传个人免冠寸照至表格指定区域。

  (3)上传有效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

  (4)上传对应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照片。

  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须上传《毕业生推荐表》(需有院校推荐意见及盖章)和《大学课程成绩单》(需教务处盖章)的原件照片。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

  (5)上传学位证原件照片。

  (6)上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照片(如暂不能提供,请到普通话报考所在省份的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网站上截图本人的普通话成绩,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证书原件)。

  (7)上传教师资格证原件照片。正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暂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照片。符合《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教师函[2020]5号文件规定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照片。

  (8)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照片。

  ①报考小学美术(书法)、小学音乐(舞蹈)、小学体育(足球)需提供相应岗位专长方面资料照片。

  ②在宁乡市内公办中小学学校、市职业中专、公办幼儿园任教累计2年及以上(4个及以上完整学期学科教学经历,任教时间计算至2021年7月31日,毕业前实习经历不予认定),且2021年春季开学以来一直在宁乡市内全日制(含公办和民办)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学科教学岗位任教的编外教师需同时提供以下三项材料的原件照片:

  在宁乡市公办中小学校(含市职业中专、公办幼儿园)任教经历证明(须按附件2模板打印,有签字和盖章);

  对应工作经历时间段的《劳动合同》;

  任教期间学校发放工资的银行流水<须加盖银行专用章>或发放工资凭证复印件<须加盖基地学校财务专用章>。

  2、报名时间:2021年4月21日9:00至4月24日17:00。

  3、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报考须知及诚信考试书,选择符合报考资格要求的岗位报名,提供的证件材料和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4月21日9:00至4月25日12:00。

  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请考生在2021年4月21日9∶00—4月25日11∶00期间注意及时查询本人资格的初审结果,对有误的信息进行修正并再次提交审核。因考生提交信息有误、缺失或上传图片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辨认等影响资格审核结果,或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

  5、开考比例:各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达不到比例的,则将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调剂到相同学科其他岗位使用。

  6、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上午9:00至笔试开考前。考生登录“宁乡人才网”考试报名系统,点击“准考证打印正在进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原件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是本次招聘考试每个程序必须提供的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特别提醒】本次报名不保留报考人员联系方式,请所有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号及“宁乡人才网”招考信息及公示公告。

  八、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5月15日上午,总时量120分钟。

  2、笔试地点:另定,详见《准考证》。

  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主要内容: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综合知识(教育法规、教育理论);第二部分为学科专业知识,具体为:

  (1)小学学科(语文、数学、英语)专业试题为对应学科知识,其中中考难度题约占80%,高考难度题约占20%;小学科学岗位专业试题为小学科学内容约占50%,初中、高中物理、化学、生物及地理等方面专业知识约占50%。

  (2)中学(含中职)学科(初中、高中及中职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地理、政治、生物、历史)专业试题为对应学科知识,难度为高考难度。

  (3)中小学其他学科[心理、音乐(音乐<舞蹈>)、体育(含体育<足球>)、美术(含美术<书法>)、信息技术]专业试题为对应学科专业知识。

  (4)幼师专业试题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

  (5)特殊教育专业试题为特殊教育专业知识。

  4、笔试实际参考人数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进入下一环节。

  5、成绩查询:2021年5月24日18:00起,考生登录宁乡人才网考试报名系统或宁乡人社云考试小程序选择“查询正在进行”端口,进入“成绩查询”菜单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于5月25日(9:00—17:00)至5月26日(9:00至12:00),到宁乡市教育局二楼203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5月26日(14:00—16:0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或电话咨询(地址:宁乡市城郊街道东沩西路38号宁乡市教育局203室,咨询电话:0731-81800230)。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九、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入围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招聘计划在10个及以上的岗位按照入围人数与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入围对象;其他岗位按照入围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出现笔试成绩相同,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对象名单于2021年5月27日在“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号和“宁乡人才网”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并按要求参加。

  3、资格复审时间为2021年5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资格复审地点:宁乡市人力资源市场(宁乡市文体中心西门)。

  4、打印《报名登记表》: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5、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同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拟考核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3(或1:2)比例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一同进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于2021年5月30日在“宁乡人才网”公布,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为2021年6月2日上午9:00-12:00,地点:宁乡市城郊街道东沩西路38号宁乡市教育局二楼201会议室。

  6、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报名和资格初审时对应岗位要求所提交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十、考核试教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试教环节,《入围考核人员名单》、《考核具体安排》等将在“宁乡人才网”公布。

  2、考核试教时间:2021年6月5日。

  3、考核试教地点:宁乡市玉潭街道中心小学(玉潭街道春城北路399号)。

  4、考核试教内容:所报岗位对应学科考核试教,现场抽签确定考核试教顺序,当场公布考核试教成绩。

  5、考核形式分为三类:①文化课教师岗位(含心理和科学)只进行试教;②音乐、音乐(舞蹈)、美术、美术(书法)、体育、体育(足球)、信息技术教师岗位既要进行试教又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③幼儿园教师岗位只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参加音乐、美术、幼儿园教师岗位考生可自带相关专业技能测试用品(音频U盘、乐器、绘画类工具)。

  6、考核试教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一律不进入下一环节。

  十一、成绩合成

  考核试教后,按笔试成绩占50%、考核试教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十二、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若总成绩相同,则以考核试教成绩高者为先。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怀孕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而未完成体检的考生,待孕期结束完成体检并由体检医院作出体检合格结论后,再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十三、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怀孕考生考察一并进行),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各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具体要求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合格人员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提交所需证书资料原件,并将档案转入宁乡市教育局(怀孕考生调档时间另行通知)。资格终审由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施。

  2、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按规定提供档案及相关证件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若总成绩相同,则以考核试教成绩高者为先。

  十四、录取、聘用

  1、资格终审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中,同一类岗位涉及多个聘用单位的,按同类岗位所有入围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自主选择单位,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教育局审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终审后下达聘用批复,并在“宁乡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所有聘用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在宁乡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5年内不得调出宁乡市,在宁乡域内流动需在首聘单位服务3年以上。

  4、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5、聘用人员自报到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聘用关系。

  十五、疫情防控要求

  1、参考人员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和国家健康码(绿码),佩戴口罩,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考点。

  2、有发烧、咳嗽等症状的考生,需出具近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无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3、如近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或健康码为黄码的考生,须提供开考前7天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4、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不能参加考试。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且隔离期未满者或考前21天内的入境人员或健康码为红码者不能参加考试。

  5、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六、相关规定

  1、招聘过程中,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和有关考务事项、相关手续办理等通知均在“宁乡人才网”公布,不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各位考生务必密切关注“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号和“宁乡人才网”发布的相关消息,并通过“宁乡人才”微信号查看有关考试考务通知和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责任自负。

  2、本次出现总成绩相同时按考核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对象。如笔试、考核试教成绩均相同,则增加一轮结构化面试确定入围对象。

  3、招聘工作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书》的要求,诚信参加考试。如出现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的情形,记入宁乡市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参加宁乡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因特殊原因缺考的,须在考试(含笔试和考核试教)结束后三天内向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说明。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乡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为保证本次考试聘用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试聘用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考试聘用工作各个程序中入围人员情况将在“宁乡人才网”公布,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5、报名咨询电话:0731-81800230(宁乡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考务咨询电话:0731-87899568(宁乡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731-88980721(宁乡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纪检监察电话:0731-88981218(宁乡市纪委派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0731-81800306(宁乡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点击查看

  附1:《宁乡市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及要求表(共139名)》

  附2:《任教经历证明》

  附3:《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乡市教育局

  2021年4月12日